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漠河机场助航灯光业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漠河机场分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漠河机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服务地点:(略)
2.3服务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本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作业证,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附件1“承诺”格式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6日(略):(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平台服务费(略)元,CA企业证书平台收费标准:(略)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
4.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招标文件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版发票(大约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略)日开始);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略)
4.7投标人可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
”,进入跳转页面后,点击“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略)日9时整,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略)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监督
业务监督:(略)
业务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