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永春县新坂堂修缮工程已由福建省文物局文件以闽文物字【(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桃城镇洋上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付,招标人为永春县桃城镇洋上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略)元其中(暂列金:(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其他;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古建筑修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省级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省级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文物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类别为古建筑)且单项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省级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元;
2.5. 工期要求:(略)(略)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为古建筑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或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范围为古建筑,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略)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略)文物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类别为古建筑)且单项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省级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不低于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业务范围为古建筑,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略)),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不适用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执行泉发改规【(略)】3号文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泉发改规[(略)]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即可据泉发改规[(略)]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即可。。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春县桃城镇洋上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洋上村1号,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qq.com
电话:(略),传真: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略)号(略)室,邮编:(略)
电子邮箱:ycqcdl@(略).com
电话:(略),传真:(略)-(略)
联 系 人:黄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
联系电话:(略)-(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