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攸县X(略)、X(略)线(排山村路段)道路路面修复工程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攸发改审[(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国省道养护经费解决。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攸县交通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规模:(略)
2.4 工期要求:(略)
2.5 招标范围:(略)
2.6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一年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任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担保承诺。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若你公司有意参加投标,请于(略)年3月6日至(略)年3月(略)日,上午(略):(略)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但须保证清晰,可通过二维码查询);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安全B证和近六个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
⑥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含安全B证和近六个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
⑦拟任安全员提供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C证和近六个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
⑧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以上资料,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留原件,其他资料提交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外只提供复印件(注明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复印件只提供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开标现场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略)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