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投标的可以是合伙企业)。 2.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d、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 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投标人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非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即可)。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 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韶关市武江区江湾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2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工可编制单位。 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略)﹞(略)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