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语听澜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桂语听澜项目已由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以宿豫行审发[(略)]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略)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略) 1.3 设计周期:(略) 以上设计周期以甲方要求乙方一次性完成所列项目全部设计内容为前提,乙方应尽量提前完成相应工作。当甲方要求工作内容分批分期完成时,具体工作周期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 1.4 质量要求:(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1)合同签署后,概念方案、报建方案政府审批通过后支付设计费的(略)%; 2)所有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设计费的(略)%; 3)全部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设计费的(略)%; 4)景观绿化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设计费的(略)%; 5)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无息)。 备注:(略) 1.6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略) (1)项目红线范围内概念及规划方案至扩初设计、地上建筑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桩基工程(含试桩)、强弱电系统及防雷、给排水系统、暖通、装配式三板、管线综合及配套市政设计、典型户型BIM设计(空调、新风、地暖等设计))、地下室施工图及人防设计、室内精装修及二次机电设计(除住宅户内,含样板房、售楼处、会所、住宅公共区域及交付时政府需移交的配套用房)、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围墙、大门、围墙等)、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基坑支护与降排水工程、供配电设计、勘察设计、结构优化及施工图精细化审图、海绵城市设计咨询、弱电智能化(含三网)、地下室品质美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汽车坡道玄关、重点车道精装、标识标牌划线的方案和施工图)、地上标识标牌、幕墙门窗(含栏杆、百叶)、钢结构设计、建筑亮化泛光照明设计(路灯景观、楼宇)、电梯轿厢等设计任务书所涵盖的及项目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设计内容。 (2)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提供后续现场施工的设计配合服务。 1.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略)元/m2,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1.9招标人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无经济补偿。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评审内容简述如下: ①投标报价(略).(略)分;②人员配备(略).(略)分;③项目负责人资历5.(略)分; ④投标人类似业绩及奖项8.(略)分;⑤对本项目认识和理解8.(略)分; ⑥设计布局(略).(略)分;⑦立面造型设计(略).(略)分; ⑧经济指标5.(略)分;⑨设计方案深度(略).(略)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略)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略)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略)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宿豫区庐山路城市之家二楼 | 地址: | 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略)号5楼 | 联 系 人: | 张坤 | 联 系 人: | 王涛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E-mail: | chengkai(略)@(略).com | E-mail: | (略)@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