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保县康巴诺尔湖北部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康保县行政审批局以康行审审字【(略)】(略)号、康行审审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和县政府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略).(略) 平方米(合 (略).(略) 亩),整治水域面积 (略).(略) 平方米,建设生态隔离带 (略).(略) 平方米,安装巡查监控 1 套,荒地滩涂地整治 (略).(略) 平方米,新建水域周边维护道路 (略).(略) 米,面积为 (略).(略) 平方米的生态文化建设项目及附属设施 1 座。
2.2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包括:(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略)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略)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略)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特别说明:(略)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5)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至(略)-(略)-(略) (略):(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略)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略)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略)-(略) (略):(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康保县建设大街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略)号建兴嘉园小区1号楼创业孵化园(略)室 |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 联系人: | 段瑞 | 联系人: | 江先生 |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