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智能物流传输系统 答疑及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智能物流传输系统”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略) 1.小车最大的净载重量不低于(略)Kg;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载重检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质疑:(略) 2.小车采用耐用的直流电机驱动,在水平和垂直轨道上平稳运行,运行噪声值≤(略)dB(A);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噪声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质疑:(略) 3.小车内配有紫外线自动消毒装置,能定时自动或手动对箱体内部消毒,(略)min对大肠杆菌平均杀灭效果大于(略).9%(杀灭对数值>3)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消毒效果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质疑:(略) 4.实现小车在不同轨道之间的自动平稳换位移动,换位噪声值≤(略)dB(A);投标人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质疑:(略) 5.运载小车的内尺寸应满足如下参数:(略) 质疑:(略) 6.采用高强度铝镁合金材料,表面阳极氧化处理,为确保多轨道在井道、楼板开孔空间的占用最小化,通过三根轨道的井道地面开孔尺寸长度≤(略)mm,宽度≤(略)mm。 质疑:(略) 7.为了减少对天花吊顶、通行走道及管井结构开孔等建筑空间的占用,以及对吊顶内管线排布让位的影响,轨道宽度不大于(略)mm,轨道间隙不大于(略)mm。 质疑:(略) 8.小车上的读码器采用无线射频(RFID)读取轨道上的位置码,不受反光、灰尘等干扰因素影响,轨道上的位置码平均间距不得大于3m。 质疑:(略) 9.轨道上所有的铜轨下方均安装间隔的绝缘垫块(非全程绝缘套),铜轨均架空安装在传输轨道内底面,可防止液体泄漏囤积后导致短路以及塑料件老化带来的风险 质疑:(略) 答:(略)问题二:(略) 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第1条“评标办法”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低的优先;“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单个资格审查业绩中合同金额最大者优先原则排序。 质疑内容:(略) 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4(1)条中技术规格要求响应中: ★1.小车最大的净载重量不低于(略)Kg; 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载重检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质疑内容:(略) ★2.小车采用耐用的直流电机驱动,在水平和垂直轨道上平稳运行,运行噪声值≤(略)dB(A);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噪声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质疑内容:(略) ★3.小车内配有紫外线自动消毒装置,能定时自动或手动对箱体内部消毒,(略)min对大肠杆菌平均杀灭效果大于(略).9%(杀灭对数值>3)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消毒效果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质疑内容:(略) ★4.实现小车在不同轨道之间的自动平稳换位移动,换位噪声值≤(略)dB(A);投标人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质疑内容:(略) 为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及采购人的切身利益,请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阅读、回复本质疑函的质疑与建议。 答:(略)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项“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略) 3. ★1.小车净载重量是医院物流系统重要参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载重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质疑所指“物流行业内目前能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不足3家”没有事实依据,不存在指向性,此条款不作调整。★2.小车在轨道上运行的噪声,关系到医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及病人的感受,技术规格参数对此作要求符合医院使用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噪声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质疑所指“物流行业内目前能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不足3家”没有事实依据,不存在指向性,此条款不作调整。 ★3.此条技术参数已作调整,详见最新发布的《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技术规格要求》第1.(略)项。因小车内承载的是血样等物品,消毒效果直接影响检测结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疾病防控中心出具消毒效果检验报告更为专业,质疑所指“物流行业内目前能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不足3家”没有事实依据,不存在指向性,证明材料不作调整。 ★4.小车转轨噪声,关系到医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及病人的感受,技术规格参数对此作要求符合医院使用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噪声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质疑所指“物流行业内目前能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不足3家”没有事实依据,不存在指向性,此条款不作调整。 问题三:(略) 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第1条“评标办法”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低的优先;“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单个资格审查业绩中合同金额最大者优先原则排序。 质疑内容:(略) 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 合评估法)中2.2.4(1)条中技术规格要求响应中: ★1.小车最大的净载重量不低于(略)Kg; 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载重检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质疑内容:(略) ★2.小车采用耐用的直流电机驱动,在水平和垂直轨道上平稳运行,运行噪声值≤(略)dB(A);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噪声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质疑内容:(略) ★3.小车内配有紫外线自动消毒装置,能定时自动或手动对箱体内部消毒,(略)min对大肠杆菌平均杀灭效果大于(略).9%(杀灭对数值>3)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消毒效果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质疑内容:(略) ★4.实现小车在不同轨道之间的自动平稳换位移动,换位噪声值≤(略)dB(A);投标人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质疑内容:(略) 为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及采购人的切身利益,请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阅读、回复本质疑函的质疑与建议。 答:(略)问题四:(略) ★3.小车内配有紫外线自动消毒装置,能定时自动或手动对箱体内部消毒,(略)min对大肠杆菌平均杀灭效果大于(略).9%(杀灭对数值>3)。投标人提供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病毒消杀效果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体现小车品牌名称。 质疑陈述:(略) 紫外线消毒装置 质疑相关法律依据:(略) 建议修改: 小车内配有紫外线自动消毒装置,能定时自动或手动对箱体内部消毒,对大肠杆菌平均杀灭效果大于(略).9%。 质疑6: ▲7.投标产品不能影响所在建筑的消防验收,必须有顺利通过消防机构消防验收的先例证明。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产品已实施项目所在建筑通过消防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陈述: 消防机构消防验收的先例证明不能作为投标产品消防验收证明文件,因存在有优势厂商但项目处于实施阶段的情况会对其产生限制,所以不能以此证明作为限制条件,建议提供相关产品消防证明材料。 质疑相关法律依据:(略) 建议修改:(略) 质疑7: ▲8.系统须能生成系统运行报告,包括:(略) 质疑陈述: 站点的繁忙程度无法数据有效的体现,文中的发车次数已做要求,此处重复要求无意义;此外站点调车等待时间受调度系统及堵车的影响,时间波动会存在很大差异,数据参考性小,且每家对于小车任务的执行和检测有不同的表述方式,不应做限制 质疑相关法律依据:(略) 建议修改: 系统须能生成系统运行报告,包括:(略) 质疑8: 工作站须采用钢板外壳制造,非塑料类材质,外表粉末涂层具有抑菌功能。 质疑陈述: 气动物流工作站并非医疗器械,而是传输设备,传输对象密闭在传输瓶内部,站点表面涂层的抑菌功能与传输效率、传输安全无关; 质疑相关法律依据:(略) 建议修改:(略) 质疑9: 4 输送管道 4.1直管外径:(略) 4.2直管外径:(略) 质疑陈述: 气动传输管道未注明材质,不同材质的管径、壁厚会有不同。 质疑相关法律依据:(略) 建议修改:(略) 质疑(略): 7.1完全由计算机实时监控系统运行,并可实时3D图像监控整个系统运行状态。 质疑陈述: 市场上只有个别品牌的气动监控软件有3D图像,这一条有强烈的指向性。 质疑相关法律依据:(略) 建议修改:(略) 质疑(略): ▲(略).机房配置有消音器进行消音处理,降低系统工作时的噪音,噪声值<(略)dB(A)。 质疑陈述:(略) 质疑相关法律依据:(略) 建议修改:(略) 答: 质疑5.此条技术参数已作调整,详见最新发布的《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技术规格要求》第1.(略)项; 质疑6.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产品已实施项目所在建筑通过消防验收是项目投入使用的前提,此条款不作调整; 质疑7.“各站点繁忙程度”指标为院方为实现错峰规划所指定要求的数据,此数据主流厂商均可提供,此条款不作调整; 质疑8.此条技术参数已作调整,详见最新发布的《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技术规格参数》第2.1项; 质疑9.此条技术参数已作调整,详见最新发布的《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技术规格参数》第4.1和4.2项; 质疑(略).此条技术参数已作调整,详见最新发布的《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技术规格参数》第7.1项; 质疑(略).此条技术参数已作调整,详见最新发布的《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技术规格参数》第5.6项; 问题五: 质疑1:(略) 质疑陈述:(略) 质疑相关法律依据:(略) 建议修改:(略) 质 疑2: 1.(略) 小车车身带有LED显示屏,可以显示小车的编号以及小车状态。 质疑陈述: 目前市场上可以提供轨道小车的厂家有多家,各家技术规格不一,且未形成行业统一标准,就显示屏而言,有很多种诸如TN显示屏、TFT显示屏、CTR显示屏、LED显示屏、LCD显示屏等多种,且每种显示屏的优劣势不一,就此要求车上带有LED显示屏,很明显指向某一家,对其他潜在参与单位存在严重不公! 质疑相关法律依据:(略) 建议修改:(略) 质疑3: 4.4 小车发往站点的过程(包括正常发送和调车),可在目的站点显示屏查看剩余抵达时间以及始发站点,操作人员可以据此决定等待小车到达还是先处理其他事物; 质疑陈述: 目前市场上可以提供轨道小车的厂家有多家,各家技术规格不一,且未形成行业统一标准,在小车发往站点过程中,在目的站点显示屏了解抵达信息可以有多种途径,比如进度条显示、倒计时显示、百分比显示等等方式,而仅要求以抵达时间作为要求,过于苛刻,如此要求范围很明显指向某一家,对其他潜在参与单位存在严重不公! 质疑相关法律依据:(略) 建议修改:(略) 质疑4: 轨道上所有的铜轨下方均安装间隔的绝缘垫块(非全程绝缘套),铜轨均架空安装在传输轨道内底面,可防止液体泄漏囤积后导致短路以及塑料件老化带来的风险; 质疑陈述: 目前市场上可以提供轨道小车的厂家有多家,各家技术规格不一,且未形成行业统一标准,轨道铜轨下方到底安装垫块还是垫片无明确优劣势,1、铜轨下方安装绝缘垫块,可防止液体泄漏囤积后导致短路以及塑料件老化带来的风险,但会导致其铜轨与铝轨贴合不紧密而易积灰或塞进导电杂物,进而导致短路等风险;2、铜轨下方安装垫片,保证与铝轨间贴合紧密,不易积灰,但有液体泄漏囤积后容积导致短路;故两种方式均存在一定短路风险,各家应按照各家方式进行规避隐患,而不是就特指铜轨下方安装绝缘垫块,很明显指向某一家,对其他潜在参与单位存在严重不公! 质疑相关法律依据:(略) 建议修改:(略) 答:(略)问题六:(略) 事实依据:(略) 法律依据:(略) 质疑事项2:(略) 事实依据:(略) 法律依据:(略) 质疑事项3:(略) 事实依据:(略) 法律依据:(略) 质疑事项4★4.实现小车在不同轨道之间的自动平稳换位移动,换位噪声值≤(略)dB(A);投标人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事实依据:(略) 法律依据:(略)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我司对招标人和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性提出严重质疑,希望贵司能给潜在投标人一个合理的解释,并对招标文件中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的内容做出修订。 答:(略)质疑事项3.此条技术参数已作调整,详见最新发布的《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技术规格要求》第1.(略)项。因小车内承载的是血样等物品,消毒效果直接影响检测结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疾病防控中心出具消毒效果检验报告更为专业,不存在指向性,证明材料不作调整; 质疑事项4.小车转轨噪声,关系到医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及病人的感受,技术规格参数对此作要求符合医院使用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出具噪声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不存在指向性,此条款不作调整。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其技术规格要求响应中: “★3.小车内配有紫外线自动消毒装置,能定时自动或手动对箱体内部消毒,(略)min对大肠杆菌平均杀灭效果大于(略).9%(杀灭对数值>3) 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消毒效果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修改为: “★3.小车内配有紫外线自动消毒装置,能定时自动或手动对箱体内部消毒,对大肠杆菌平均杀灭效果大于(略).9%(杀灭对数值>3); 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消毒效果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必须体现品牌名称且与所投品牌一致”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其技术规格要求响应中: “▲1.运载小车的内尺寸应满足如下参数:(略) 投标人提供原厂数据表复印件并加盖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 修改为: “▲1.运载小车的内尺寸应满足如下参数:(略) 投标人提供原厂数据表复印件并加盖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商及投标人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偏差表中“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3.小车内配有紫外线自动消毒装置,能定时自动或手动对箱体内部消毒,(略)min对大肠杆菌平均杀灭效果大于(略).9%(杀灭对数值>3)”修改为“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3.小车内配有紫外线自动消毒装置,能定时自动或手动对箱体内部消毒,对大肠杆菌平均杀灭效果大于(略).9%(杀灭对数值>3)”;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偏差表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1.运载小车的内尺寸应满足如下参数:(略) 5.“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技术规格要求”和“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技术规格要求”已调整,以随本次答疑补遗文件一同发布的最新技术规格要求文件为准; 6.本项目初步方案图纸随本次答疑补遗文件一同发布,仅供投标参考,投标人中标后须进行深化设计;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