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粤海丽江花园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略)
一、工程名称:(略)
项目代码:(略)
二、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概况:(略)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略)
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范围为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2.1 (略)kV外线工程:
1)土建工程
沙田村南公用电缆分接箱及龙园三路公用电缆分接箱至本项目开闭所电缆埋设、顶管及恢复的土建施工
2)需顶管过路处顶管施工
3)电源接驳及线缆敷设
①沙田村南公用电缆分接箱及龙园三路公用电缆分接箱(略)KV段电源接驳;
②沙田村南公用电缆分接箱及龙园三路公用电缆分接箱至本项目开闭所线缆敷设(含终端头、中间头);
③(略)KV电缆桥架施工、地下室外墙堵洞(高压进红线内预埋钢管由总包单位施工)。
2.2室内变配电工程:
1)设备:(略)
2)(略)kv电缆及母线槽:(略)
3)发电机快速接入箱施工接至低压柜;
4)配电室附属工程:(略)
5)高压室、变压器室、低压室连通各房内设备外壳接地;
6)所有电房内地面涂地坪漆、电气设备操作面绝缘地板胶供货及铺设;
7)发电机房耐火母线槽供货安装
2.3公变一户一表
公变低压柜出线至插接箱的母线槽(含插接箱);
母线槽插接箱至电表箱电缆及电表箱内集抄系统安装,其中电表箱及充电桩分接箱仅安装。
2.4其他:
1)各系统调试、送电:(略)
2)负责本工程施工需穿越建筑基础、墙、楼层等部位的开凿及恢复工作,必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3)办理市政道路开挖及修复、园林移植及恢复等相关所有手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开挖及修复、园林移植及恢复、相关协调、市政赔补费、占道费等)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另外单独计取;
4)负责办理本工程的各项报建、报装、报规划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直至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报验、送电申报、配合甲方将开闭所移交供电局并承担全部费用(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负责施工过程中为完成本合同工程内容须与各相关政府部门及沿线各相关物业单位沟通、协调等相关事宜,相关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5)负责办理符合惠州、大亚湾供电局及政府部门验收要求的手续及竣工验收资料。
6)中标人负责为本项目申请报装电表、关停原施工临变,根据项目的需要,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可能增加或者改变用电回路或者使用功能,中标人须免费为本项目办理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
7)移交给招标人之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包括防盗、防破坏、防潮防湿,未移交前的中标人施工内容的丢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负责物业管理移交及相关一切培训工作。
8)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及材料二次搬运等及所有措施类工作。
9)与本项目其它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配合消防系统施工、验收的工作。
(略))根据现状与合同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并达到南网验收标准及使用要求所必须的其它工作内容。
(略))质量保修期内对设备和线路的维修保养。
(略))负责办理涉及本项目大亚湾供电局、惠州市供电局供电协议变更,确保按合同工期验收送电。
(略))未详尽事宜执行《供用电方案协议》、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图纸、合同相关文件。
(略))中标人在项目红线内施工过程中的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期间中标人每月发生的水电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项目红线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包含在本签约合同价格中,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相应的项目红线内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且容量或负荷满足专业分包的要求。接驳点以后的项目红线内外管道、线路由中标人负责敷设、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
(略))项目红线外部分路径需借用产权单位电缆沟,中标人需负责协调沟通配合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2.5中标人负责本专业工程的材料采购、材料加工、材料运输装卸(包括二次转运)、材料检测取样送样、材料仓储、材料保护,施工机械及设备的投入,施工图深化,工程施工、施工及安全文明措施、成品保护,施工垃圾清理,负责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与相关政府部门及沿线相关物业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完成本工程各项专业工程的调试、试验、验收工作;配合和满足本项目总包安全管理及现场施工管理要求,配合和满足本项目监理的各项管理要求;配合和满足本项目规划、节能、消防等各项验收的要求等,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另外计取。
2.6中标人作为专业分包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
2.7中标人被视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2.7本合同工程相关的第三方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委托,不在本合同范围内。招标人只承担相应的工程检测费,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如必须的材料设备送检等)及工作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包括但不限于:(略)
2.8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由招标人统一向总承包单位支付,中标人无需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总承包服务费。
3、最高投标限价:(略)
六、资金来源:(略)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略)
注:(略)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3、开标时间:(略)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略)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略)
注:(略)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略)〕(略)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略)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8、投标人提供自(略)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电压等级为(略)kV或以上的且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或以上电力施工工程业绩)。注:(略)
9、关于联合体投标:(略)
(略)、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被业主拒绝投标(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
(略)、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 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略)
注:(略)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略)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人廉政举报电话:(略)
招标人廉政举报信箱地址:(略)
招标人上级单位:(略)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略)-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略)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9.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期:(略)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惠州市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略))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略)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略)〕(略)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略)〕(略)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略)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