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三期)一标段至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三期)(项目名称)已由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关于批准《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三期)》初步设计的函、固审批(投资){(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略)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及国资公司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招标范围:(略)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略)
标段划分:(略)
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三期)监理一标段(对应施工标段为施工一、二、三标段)
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三期)监理二标段(对应施工标段为施工四、五、六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略)年 (略)月(略)日 (略):(略)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略)-(略)-(略):(略)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