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开封市羊尾铺冷链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羊尾铺冷链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 项目总投资:(略)
2.4 资金来源:(略)
2.5建设地点:(略)
2.6项目概况:(略)
2.7项目模式:(略)
2.8 标段划分:(略)
第1标段:(略)
第2标段:(略)
2.9招标范围:
第1标段:(略)
(1)设计阶段及内容:(略)
(2)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3)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
第2标段:(略)
2.(略) 计划工期:
第1标段:(略)
第2标段:(略)
2.(略)质量要求:
第1标段: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第2标段:(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施工资质:(略)
(2)设计资质:(略)
3.1.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2)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或联合体员工且不得相互兼任,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电子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1.4.投标人近三年((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的财务状况均应良好,牵头人提供审计报告,其他成员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信誉要求:(略)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1.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由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2 第2标段
3.2.1 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2.3投标人近三年((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3.2.4信誉要求:(略)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3、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6、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7、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
1.1.3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东部滨河路东段 |
1.1.4 | 项目概况 | 冷库建筑面积 (略).(略) ㎡,仓库建筑面积 (略).(略) ㎡,分拣中心建筑面积(略).(略)㎡,交易展示及电商中心建筑面积 (略).(略) ㎡, 机动车停车位(略)个,并配建厂区道路硬化、绿化、停车场、大门围墙以及室内外配套工程等。 |
1.1.5 | 项目总投资 | 本项目总投资约(略)万元 |
1.1.6 | 招标范围 | 第2标段:(略)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略)%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计划工期 | 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
1.3.2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要求问题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略);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1.9.1 | 踏勘现场 | (略);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略);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
1.(略).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
1.(略) | 分包 | (略);不允许 允许 |
1.(略) | 偏离 | (略);不允许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4)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小于投标有效期; (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申请时不一致的; ((略))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略))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略))投标报(总)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略)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略)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
3.2.4 | 招标控制价 | 监理招标控制费率:(略) 该费率作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费率)超出招标控制价(费率)的,投标无效。 |
3.3.1 | 投标有效期 | (略)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略).(略)元(大写:(略)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① 以银行转账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略) ② 电子保函:(略)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注:(略)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注:(略)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略);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2)投标文件中要求的个人电子签章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的不得用电子签章或签名章代替,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 |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注:(略)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略);否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5.2 | 开标程序 | 实行网上开标。 1、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5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提示: 1.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略)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略)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要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操作流程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
7.1 | 定标方式 |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
7.2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形式:(略) 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
(略)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略).1 | 投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
(略).2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 | 是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 3.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略)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下:(略) |
(略).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
|
(略).4 | 投标人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时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
(略).5 |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 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过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略) |
(略).6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略).7 | 特别提醒 |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评标,以下几点请注意: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略)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 7、投标人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承诺),评标时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
(略).8 | 招标人实质性响应条款:(略) |
(略).9 | 投标人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
(略).(略)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略)日内完成。 |
(略).(略)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招标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
(略).(略) | 未尽事宜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略).(略) | 严禁串标、围标行为(提供承诺书),在评审中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一经发现存在此类情况,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注: 1、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略)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及比例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略)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略)
(2)其他要求:(略)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略)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投标人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3)投标有效期、工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5)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略).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略)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方案;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发包人要求 ;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略)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出时认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信息。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优惠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略)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略)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信用查询、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废标处理。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并逐一注明:(略)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5.1.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略)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因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详见“第四章定标方案”。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项目总监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费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4 | 综合实力 | 企业荣誉 | 1、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不少于1个,提供红头文件或荣誉证书,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2、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奖不少于1个,提供红头文件或荣誉证书,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提供一份(略)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略)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合格。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一份(略)年1月1日以来以总监身份参与过的(略)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合格。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监理机构组成符合工程施工需要,专业配套齐全(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见证员、安装员、安全员等),否则不合格。 |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检测设备的配置齐全、设备先进、完全能满足工程需要,否则不合格。 |
服务承诺 | 1、施工期间履行职责的服务承诺,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2、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承诺、保修期间服务承诺,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3、项目实施阶段监理人员到位率以及项目完成后的跟踪服务承诺,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4、有扬尘治理管理承诺,施工期间有专职人员管理,否则不合格。 |
合理化建议 | 有对本项目以及对建设单位的合理化建议;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
监理大纲 | 监理大纲的编制应满足以下主要内容: |
项目管理机构 | 有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有具体的人员及岗位职责,否则不合格 |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 有设置工程旁站监理部位(过程)(包括各关键部位)及旁站监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措施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原材料的控制措施和方法;否则不合格。 |
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 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否则不合格。 |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 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有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法。有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否则不合格。 |
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 有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 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否则不合格。 |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 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
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 有具体列明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否则不合格。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有对本项目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否则不合格。 |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2.2.4(2) | 推荐定标候选人 | 计算评标基准价(C) | 评标基准价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
确定定标候选人 |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略)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当(略)<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略) ②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详细评审标准
(1)技术标:(略)
(2)综合标:(略)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定标方案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略))(略)号);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略)日内完成定标,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核查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1.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信息,项目组人员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信息。
2.信用信息:(略)
3.受贿行贿查询及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略)
4.履约能力(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核查期间不再单独提交,如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需承担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报主管部门并取消其定标候选人资格)
4.1.(略)年1月1日以来的企业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综合履约情况证明;
4.2.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项目人员配置等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情况证明。
5. 方案:(略)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可以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由其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视为自动放弃选取号码球的权利并对选取过程无异议,由定标委员会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代表其单位。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进行签字确认。
定标程序将全程进行视频记录及相关部门全程见证并存档备查。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示范文本仅供参考,以双方最终签定为准。
参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略)-(略))执行,最终以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签订的版本执行。
第六章 委托人要求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一个月内,不得低于二十天在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大写)(小写:(略)% )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 ,质量: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在我方中标后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签字或盖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 |
投标人 | |
标段名称 | |
投标范围 | |
投标报价(费率) | 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 % |
监理服务期 | |
投标质量 | |
投标有效期 | |
项目总监 | 姓名 | 职称 | 身份证号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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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投 标 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签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相关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五、优惠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六、监理大纲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 注册号或证书编号 |
项目总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总监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或相关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须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姓 名 | | 年 龄 | | 学历 | |
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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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总监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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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略)
(三)企业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全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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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投标人须根据各公司情况,如实说明近三年内所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并作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五)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九、其他资料
1、承诺书
我单位(投标单位名称)在(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投标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略)
承诺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附件: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