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履行该项目合同能力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含招标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7.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8.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也可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禁止非禁入品目“黑名单”供应商参与投标)。 9.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略).递交投标(应答) 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 (应答) 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 人上传投标(应答) 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 (应答) 人投标(应答) 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