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王新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王新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批准《盐池县王新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与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规模:(略)
2.2.1梯田工程:(略)
2.2.2道路工程:(略)
2.2.3沟头防护工程:(略)
2.2.4封育治理措施:(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二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一至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多个标段施工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3.6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3日上午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
5.4投标文件网上解密:(略)
5.5操作手册下载:(略)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2履约保证金:(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略)
7.2定标方法:(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