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土公告字[(略)]整第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温岭市温自然资规条(略)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岭市XQ(略)地块(不动产单元编号为(略)GB(略)W(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及各类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地上建筑总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设高度(m) | 容积率 | 绿地率(%) |
1 | 温岭市XQ(略)地块 | 城东街道横峰大道南侧、后洋河西侧 | (略)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略))、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略))、商业用地((略))(其中商业用地不允许设置服务型公寓,且不包含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功能) | | ≤(略) | ≤(略)米,且应符合民航浙监局函[(略)](略)号文件要求 | >1.0且≤2.(略) | ≥(略) | 住宅用地(略)年、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略)年、商业用地(略)年 | (略) | (略) |
备注 | [if !supportLists]1、[endif]人防建设要求须符合《温岭市人民**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温政办发[(略)](略)号)文件。 2、根据《温岭市XQ(略)地块项目建设回购协议书》,温岭市全域改造建设有限公司以(略)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全部住宅、商业建筑面积(不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以(略)元/个的价格回购全部地下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略)/(略)-(略))配建的住宅机动车标准停车位(不含公共泊车位、微型车位、人防车位)。 3、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自然资规条(略)号、《温岭市XQ(略)地块项目建设回购协议书》文件。 |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对象和行业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该地块按现状条件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不设置保留价。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略)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略)
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首页查看。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略)
2、报名时间:(略)
3、挂牌时间:(略)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略)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略)
2、咨询电话:
[if !supportLists](1)[endif]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
(2)温岭新城开发区:(略)
(3)温岭市财政局:(略)
咨询时间:(略)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