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略)
交易进场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标段划分:(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略)
6.采购需求:(略)
本项目建设原则,主要工作内容为:(略)
7.服务期限:(略)
8.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 号)文件规定,按照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 credit.shandong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略)
3.2地点:(略)
3.3方式:(略)
请各投标单位(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略)
3.4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 4月 7日 (略) 时 (略) 分(北京时间)。
4.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不见面开标平台”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注:(略)
(http:(略)
五、公告期限:(略)
六、合同融资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中标单位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 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4)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地址:(略)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7.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7.3公告媒体:(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招标人:(略)
8.2联系人:(略)
8.3地址:(略)
8.4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