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预审公告 |
基本信息 | 报建编号: | (略)YP(略) | 标段号: | C(略) |
| 招标人: | 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长阳路(略)号1号楼(略)楼 |
| 招标项目名称: | 邯郸路(略)弄、(略)弄小区旧住房更新(拆除重建)项目桩基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略)、(略)弄 |
基本信息 end 工程规模描述 | 工程规模描述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拟采用拆除重建方式对邯郸路(略)弄、(略)弄小区实施成套改造,拟拆除建筑面积(略)平方米;新建5幢住宅、1幢社区配套用房及变电站、垃圾房、门卫等配套设施,新建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略)平方米,本工程为该项目的桩基工程,±0.(略)标高相当于±4.(略)米,共有桩(略)根,采用钻孔灌注桩形式。其中(1)工程桩桩径φ(略),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C(略),桩长(略)米,根数(略)根;(2)工程桩桩径φ(略),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C(略),桩长(略)米,根数(略)根;(3)试桩桩径φ(略),桩长(略)米,根数7根;(4)试桩桩径φ(略),桩长(略)米,根数3根;(5)试桩桩径φ(略),桩长(略)米,根数3根。最大单桩荷载为(略)KN。 |
| 工程总投资: | (略).(略)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略).(略)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略).(略)元人民币((略).(略)万元) |
| 施工工期: | (略)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end申请条件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 | | 施工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
资质要求 end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指(略)年(略)月(略)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开标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 1个或 1个以上的合同价不小于人民币(略)万的桩基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 (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类似业绩中的项目编号如为本市项目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如为非本市项目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编号填写,若无法体现出上述业绩要求要素的,应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略)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略)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到(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略)<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略)-(略)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略)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略)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到(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略)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杨浦区建筑业管理事务中心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实际投标报名单位不足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小于等于7且大于等于3个的,均通过资格预审。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大于7,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前7家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申请条件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