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
②(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泰兴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技术报告》和《泰兴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报告》,提交确认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
③(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泰兴经济开发区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专项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
④(略)年6月(略)日前完成《(略)年泰兴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价报告》,提交确认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⑤(略)年6月(略)日完成《(略)年泰兴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价报告》,提交确认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⑥(略)年6月(略)日前完成《(略)年泰兴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价报告》,提交确认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5%;
⑦(略)年(略)月(略)日完成《泰兴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验收报告》,通过验收专家评审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额的(略)%;
注:(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可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方便查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略)2.方式:(略)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登录http:(略)(2)“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2.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3.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略)年4月7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http:(略)领取 CA和办理电子签章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略)-(略)、(略)-(略))。投标人须自行准备设备和CA,在操作系统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