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兰台科技园总部基地设计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需要甲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略) 答复1:(略) 答复2:(略) 答复3:(略) 答复4:(略) 答复5: 1)A2、A3、A4地块规划设计要点: ①规划用地性质:(略) ②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略)%,不大于(略)%;绿地率不大于(略)%;厂区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③建筑退让要求:(略) ④建筑间距按《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略)版) 》要求执行。 ⑤场地标高应与规划道路标高相衔接,护坡、挡土墙的地段须满足安全要求,并应设置垂直绿化。工程建设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山体稳定,防止地质灾害。 2)A5地块规划设计要点: ①规划用地性质:(略) ②规划控制指标要求:(略) ③建筑退让要求:(略) ④建筑间距按《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略)版)》要求执行。 ⑤场地标高应与规划道路标高相衔接,护坡、挡土墙的地段须满足安全要求,并应设置垂直绿化。工程建设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山体稳定,防止地质灾害。 答复6:(略) 答复7:(略) 答复8:(略) 二、本项目一期、二期、三期未分块,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设计考虑。现有建筑全部保留。 三、A2、A3地块现有建筑物建筑面积如下表: 地块编号 | 土地面积(M?) | 现有建筑物建筑面积(M?) | 现有建筑物占地面积(M?) | A2 | (略) | (略) | (略) | A3 | (略) | (略) | (略) |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略)年4月1日(略)时(略)分,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