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现代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猇发改审批[(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区级财政资金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新中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凌云大道(马鬃岭路-张家湾横路-机场南环路)全长约(略).8m,红线宽度(略)m,双向六车道;张家湾横路(鸡山路-凌云大道)全长约(略).8m,红线宽度(略)m,双向四车道;鸡山路(马鬃岭路-张家湾横路)全长约(略).7m,红线宽度(略)m,双向四车道。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
南玻路(猇亭大道-金岭路)和金岭路(南玻路-民富路)改造,车行道宽(略)m,改造总长度约(略)m。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刷黑、路面维修等。
B、E地块场平工程(B地块挖方约(略)万立方米,填方约(略)万立方米;E地块挖方约(略)万立方米,填方约(略)万立方米;含场内挖填平衡运输)。
本次招标确定开工的为凌云大道(马鬃岭路-张家湾横路)、张家湾横路(鸡山路-凌云大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其余建设内容建设时序和是否另行建设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投标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上述约定及条款。
3、建设地点:(略)
4、招标范围:(略)
5、履约期限:(略)
6、质量目标:(略)
7、安全目标:(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勘察资质:(略)
(2)监理资质:(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土建)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造价咨询方)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土建),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勘察方)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监理方)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不得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投标人应为本工程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及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监理方)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略)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拟派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上传(略)年(略)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造价咨询方、勘察方和监理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其中造价咨询成员方不超过1家、勘察成员方不超过1家、监理成员方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项目管理工作;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略)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好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略)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