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岭背镇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美丽家园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阳发改行审[(略)]9号、阳发改行审[(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略)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省级示范项目资金及岭背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阳山县岭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山县岭背镇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美丽家园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阳山县岭背镇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美丽家园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阳山县岭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略)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中心北路岭背镇政府内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桥北一路(略)号内I楼首层
招标监督机构: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略)-(略)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阳山县岭背镇黄屋村委会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略).(略)万元,项目拟在岭背镇移民村开展水库移民村美丽家园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1)水一、水二特色精品村,包括巷道硬底化(略)㎡,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1项,建设特色标识系统5组,休憩健身活动场地1项,建筑外立面提升1项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略)m等工程;
(2)水三特色精品村,包括巷道硬底化(略)㎡,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1项,夜间照明设施提升(略)个,建筑外立面提升1项,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略)m等工程;
(3)水四美丽宜居村,包括巷道硬底化(略)㎡,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1项,建筑外立面提升1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略)m,机耕路拓宽(略)㎡及夜间照明设施提升(略)个等工程;
(4)水五美丽宜居村,包括道路硬底化(略)㎡,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1项,新增生态停车点(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略)m,夜间照明设施提升(略)个等工程;
(5)曹田坑水库片区路面空鼓修复(略)㎡,边坡加固(略)m;
(6)沙田柚基地新建机耕路(略)㎡;
(7)其他配套设施工程1项。
要求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略)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成果须满足送审要求)之日止为(略)个日历天(不包括正常报建审批时间),施工工期(略)个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设计现场配合与技术协调服务)、施工(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一切施工内容、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的汇编整理和协助业主完成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工程量需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2)规模:项目总投资约(略).(略)万元,项目拟在岭背镇移民村开展水库移民村美丽家园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略)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略),(略),(略).(略)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为:(略)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略)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并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完成投标项目的投标登记。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3.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略)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 勘察资质:(略)
2.2设计资质:(略)
(1)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3施工资质:(略)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3.1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具备市政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2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牵头方提供):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时,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略)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4个,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略)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且补充公告实质性改变招标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址:(略)
十五、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下载招标资料。
十六、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