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飞来峡镇升平片区美丽圩镇风貌管控提升工程初步设计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清城审批投审〔(略)〕3号、清城审批投审〔(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债券资金及镇自筹。招标人为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城区飞来峡镇升平片区美丽圩镇风貌管控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城区飞来峡镇升平片区美丽圩镇风貌管控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清城区飞来峡镇升平片区美丽圩镇风貌管控提升工程初步设计
二、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略)-(略)-(略)-(略)
三、招标单位: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人:(略)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略)国道与人民路交汇处西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股
投诉电话:(略)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工程地点:(略)
3、工程规模及内容:(略)
五、招标类型和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六、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略),(略).(略)元(其中含概算编制8.(略)万元)。
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类资质。
(1)市政类:(略)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类:(略)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并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略)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略)
十、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十一、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