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塔勒德镇牧道改善和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源县塔勒德镇牧道改善和提升项目由新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综字【(略)4】(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源县塔勒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源县塔勒德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 新疆荣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计划工期:(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路面结构:(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略)
4.3招标文件费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方式:(略)
6.3 开标地点:(略)
7.其他公告内容
7. 1 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
7.2 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 CA 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
开标大厅 ”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
7.3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附件一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略)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近三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0; 2.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略)万元人民币; 3.出具的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额度不小于(略)万元人民币。 |
注:(略)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单个合同段里程长度不小于(略)公里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须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务。 |
注:(略)
2.查询到的网页截图须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
3.“近 5 年 ”是指 (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已颁发交工证书的项目(以交工证书时间为准)。(略)年6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或新增资质的企业,业绩不做要求。
4.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管理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母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
注:(略)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 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 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至少担任过1项四级(含)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 的施工项目经理; | 无在岗项目(指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 任职,或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 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至少担任过1项四级(含)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 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注:(略)
2.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近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以交工证书时间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与“伊犁州直农村公路在建项目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 ”中未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总工程师)重复(或相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