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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略)
第六章 图纸.......................................................... (略)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略)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略)号】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略)年水毁修复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略)年水毁修复工程结余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建(略)号-1 | 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略)年水毁修复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 (略).(略) | (略).(略)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略)
5.2招标范围:(略)
5.3标段划分:(略)
5.4工期:(略)
5.5质量标准:(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略)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采购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经审计的(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7)投标人需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略)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链接地址:(略)
办理CA证书:(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因各投标人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监督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略);(略);组件下载(略);(略);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具体内容见:(略)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略)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略)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项目标段划分:(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略)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踏勘现场:(略)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略).2 投标人如有问题,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略).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略) 偏离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投标文件就实质内容偏离招标文件,否则视为重大偏差,为废标。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书面澄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附)
(6)图纸(另附)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个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澄清。
2.2.3投标截止时间:(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证明材料
((略))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报价
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工程成本、利润、税金、以及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2.2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公布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略)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工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 开标
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实行“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流程详见招标公告。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合同在线签订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或盖章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控制价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 技术标:(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为通过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 (含5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 (不含5家),则以通过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 注:(略)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审标准 |
2.2.4(1)技术标 | 施工组织设计((略)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0-5分) 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5分;较好得3分;基本满足得1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的得0分。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0-7分) 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6-7分;较好得4-5分;基本满足得1-3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的,得0分。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0-5分) 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5分;较好得3分;基本满足得1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的得0分。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0-7分) 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6-7分;较好得4-5分;基本满足得1-3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的得0分。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0-5分) 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4-5分;较好得2-3分;基本满足得1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的得0分。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0-5分) (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4-5分;较好得2-3分;基本满足得1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的得0分。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0-5分) 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4-5分;较好得2-3分;基本满足得1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的得0分。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6 分) (1)机械:(略)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0-5分) 符合项目要求且完整全面的,得4-5分;较好得2-3分;基本满足得1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的得0分。 |
2.2.4(2)商务标 | 投标报价((略)分) |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略)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略)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略)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略)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不足1%时按比例折扣。 注:(略) |
2.2.4(3)综合标 | 综合标评分 标准((略)分) | 服务承诺(6分) 1、投标人有不因农忙、雨季、资金状况、支付情况等影响施工进度,确保连续施工,保证总工期不变的承诺(0-2分); 2、有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质性承诺,且措施合理可行的(无承诺0分,一般得1-2分,详细可行得3-4分)。 |
履职尽责承诺(5分) 投标人具有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无承诺0分,一般得1-3分,详细可行得4-5分)。 |
类似业绩(4分) 投标人在(略)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1项类似工程的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开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少一项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备注:(略) 2、分数计算过程中,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4、以上内容如有缺项的,则该项不得分。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略)
2.1.2 资格审查:(略)
2.1.3 响应性审查:(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略)
(2)技术部分:(略)
(3)综合部分:(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计算公式:(略)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略)
(3)综合部分评分标准:(略)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可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3)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4)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小组组长须在交易中心评标系统内点击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的评标报告。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评审为合理报价的投标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略)年水毁修复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日期: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略)年水毁修复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发包人(全称)鲁山县水利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略)年水毁修复工程结余资金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三)资金来源:。
(四)工程内容:
(五)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一)施工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季节气温变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而影响工程进度;以上情况乙方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申请,经甲方核实批准后,工期方可做出相应顺延,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略)
(¥ 元)。最终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件
3、工程施工图纸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授权委托书
七、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图。
2、对乙方使用的材料有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有质量问题的材料,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
3、在施工中,甲方负责工程的全程监督及管理,有权因为质量问题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由此造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具有对施工进度的认定权。
5、甲方对乙方施工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建设项目资金公示牌实行标志管理。
2、施工中应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监督,竣工后提交由监理公司提供的合格监理报告,并有监理人员签字的现场监理记录,否则不予竣工验收。
3、提供开工、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开工、竣工等各项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自愿承担施工活动过程中自身的意外风险责任,并确认不会就活动中发生或引发的自身意外、死亡或任何形式的损失向甲方提出赔偿或追究法律责任。且所发生的意外受伤或死亡等任何事故,乙方及和乙方有关系的任何人都不追究甲方任何赔偿和法律责任。
5、乙方自行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外部环境及问题纠纷。
6、此工程所产生的税和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税和费。
八、工程保证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用或挂靠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招标,如发现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及法律责任。
(二)担保方为本项工程提供保函和保证金,乙方为被保证人,担保方为保证人,业主为权利人。保证人在被保证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有保证人为权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保证范围:(略)
(四)担保方不得为同一个工程合同的承发包方提供主工程款支付履约保证和承包商履约保证。
(五)保证有效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略)日内。如有停工、工期延长等情形的,停工、延长工期不计入保证有效期间。
(六)工程出现进度问题。
1、因乙方造成工期延误,乙方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7 日内予以确认后同意延期,乙方擅自延期,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每延误一天罚款 (略) 元,超过 (略) 天的将在工程款中扣除。
2、工程出现工程质量缺陷问题验收不合格,经甲方通知后,如乙方接到相关通知书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修复、返工责任,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返工修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由担保公司承担或工程款中支付。
(七)本工程保证未约定事宜,以《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准。
九、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规范及施工标准进行施工。混凝土工程要依据国家《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甲方委托有《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公司,且检测质量体系健全,有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实用《资质等级证书》。
2、乙方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要按照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或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程验收
1、乙方对所承建的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完工后,由乙方提出工程验收请验报告,甲方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委托有《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单位等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评估、鉴定,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工程质量以检测报告为准,确保工程投资效益。
2、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并作为交付或验收的依据。采购人应按照约定,组织验收人员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以确认工程或服务符合合同要求。
3、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完全符合,如不影响安全,且比原设计合同单元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属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可以接受验收;如不影响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变确有困难的,经协商一致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减价接受验收。
5、验收时如遇施工数量与设计图纸数量不相符,验收数量以甲方及监理单位实地核算的实际完成数量为准。
十、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略)%。
(二)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乙方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7 日内予以确认后同意延期,乙方擅自延期,则视乙方违约,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略)%。
(三)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 (略)%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二)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时,须经甲方同意。由甲、乙双方书面签字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否则,由此而增加的预算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 3 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四)因不可预见因素而增加工程量,乙方应及时通过监理人员报告甲方。否则,由此而增加的预算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如果乙方未按照工程正常的施工程序、材料标准、材料数量施工的,且造成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数额较大的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六)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付款方式
预付款:(略)
进度款:(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财政评审后付至结算价的(略)%;
质保金:(略)
十三、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
定,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二)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签约并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农民工在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后,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禁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三)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
1、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
2、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签订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其它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3、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签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
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
四、工资清偿
1、用人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
2、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
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移交相关单位对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付、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触犯刑法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如发生工资争议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施工单位或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
十四、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五、工程移交
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同时填写竣工工程移交表,向所在项目村委会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七、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十九、签订时间
本 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二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鲁山县水利局签订。
二十一、建设地点:鲁山县境内
二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
二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甲方:(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签字)(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见附件)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略)
工程概况:(略)
建设单位为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为河南天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地址为尧山镇、赵村镇、熊背乡、瓦屋镇、仓头乡、澎河、观音寺乡、马楼乡、库区乡、张官营镇等(略)个乡镇。
(一)尧山镇:(略)
(二)赵村镇:(略)
(三)熊背乡:(略)
(四)瓦屋镇:(略)
(五)仓头乡:(略)
(六)澎河水库:(略)
(七)观音寺乡:(略)
(八)马楼乡:(略)
(九)库区乡:(略)
(十)张官营镇:(略)
二、编制范围
本次编制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
三、编制依据
1.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 -(略)》,定额套用《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略))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略)) 、《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略)) 及配套的相关文件等;
2.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及问题回复;
3.税金9%计取,其他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略)
4.材料价格按平顶山市定额站发布的(略)年《平顶山工程造价》第四期中的材料价格并参照当地市场价调整计入。
第六章 图纸
(见附件)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三、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中涉及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集及相关技术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略)年水毁修复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略)
投标人名称:(略)(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略)(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证明材料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进行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日历天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4、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小写:(略) 元 |
工期 | |
质量要求 | |
项目经理 | 姓名: 专业: 级别: 注册编号 |
其他说明 |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
年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略)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一:(略)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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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二:(略)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 数 | 用 途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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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附表三:(略)
单位:(略)
附表四:(略)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略)、施工员:、质检(量)员:、资料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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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人员证书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姓 名 | | 年 龄 | | 学历 | |
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邮 箱 |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营业执照号 | | | 项目经理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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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描述 |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合同金额:元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总监理工程师 | |
备注 | |
备注:(略)
(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没有,可以不填此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备注:(略)
(四)资格证明资料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全部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证明材料
(如有可提供,如无不需提供)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略);(略)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略)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略);(略) 号 )相关规定。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