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略)三环路路口至平田沥青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略)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S(略)三环路路口至平田沥青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关于S(略)三环路路口至平田沥青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贵路养函〔(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对S(略) 三环路路口至平田 K(略)+(略)~K(略)+(略) 路段进行路面修复,里程 2.(略)km,修复路段原路基宽度 (略)m,路面宽度9m。2.2工期要求:(略)2.3招标的范围为S(略) 三环路路口至平田 K(略)+(略)~K(略)+(略)路段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本招标主要工程量:(1)、进行全厚式水泥冷再生(8.5cm沥青面层+(略).5cm基层)加混合料压实后加铺基层和沥青混凝土面层,路面结构为:(略)(2)、拆除路侧旧波形梁护栏(略)m,并全部更换为A级护栏。(3)、路面修复后,重新设置交通标线、标志牌、轮廓标、道口标柱、部分百米桩和里程碑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的通知附表(建筑业)为划分标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3.2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应包含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略)3.3投标人业绩要求:(略)(注:(略)3.4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略)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3.8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略)〕(略)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等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可直接投标;大型企业须与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承担本工程合同金额的比例应达到(略)%及以上。(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3.9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略)〕(略)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合同金额中(略)%(含)以上的比例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略)%(含)以上),若获得合同的投标人非小微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将合同金额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略)%(含)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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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略)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贵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略)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公路养护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西平南县平南街道平安路2号 | 地址: | 贵港市港北区锦泰大厦(略)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农工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传真: | (略)-(略) | 传真: | (略)-(略)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交易服务单位: |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服务地址: | 贵港市平南县平南镇平丹工业大道 | 交易服务电话: | (略)-(略) | 行政监督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 | 行政监督地址: | 贵港市港北区政府后面(略)米 | 行政监督电话: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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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