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农用肥料供应商遴选项目((略)年**月-(略)年**月)已由上级机关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略)
2、招标内容:(略)
| 标段号 | 采购化肥品种 | 规格要求 | 主要技术要求 | 预计采购金额 | 拟入围供应商数 |
| 标段1 | 尿素 | 大颗粒 | 满足GB/T (略)-(略)《尿素》标准要求,优等品 | (略)万元/年 | 4 |
| 中颗粒 |
| 标段2 | 复合肥(N-P2O5-K2O =(略)-(略)-(略)) | 氯基 | 满足GB/T (略)-(略)《复合肥料》标准要求 | (略)万元/年 | 4 |
| 硫基 |
备注:(略)
3、项目金额:(略)
4、提供商品及配送服务期限:(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单位(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略)
(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略)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略)
政策规定肥料不需要登记证除外,如尿素等,详见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上述证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份以来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且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原件):(略)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地址:(略)
(2)邮箱获取:(略)
(3)提供资料如下:(略)
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略)
2、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newindex)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发布日期:(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 1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略) 地址: 联系人:(略) 电话:(略) |
| 3 | 招标项目名称 | 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农用肥料供应商遴选项目((略)年**月-(略)年**月) |
| 4 | 招标范围 | (1)招标内容:(略) | 标段号 | 采购化肥品种 | 规格要求 | 主要技术要求 | 预计采购金额 (万元/年) | 拟入围供应商数 | | 标段1 | 尿素 | 大颗粒 | 满足GB/T (略)-(略)《尿素》标准要求,优等品 | (略)(其中大颗粒约占(略)%,中颗粒约占(略)%) | 4 | | 中颗粒 | | 标段2 | 复合肥(N-P2O5-K2O=(略)-(略)-(略)) | 氯基 | 满足GB/T (略)-(略)《复合肥料》标准要求 | (略)(其中氯基约占(略)%,硫基约占(略)%) | 4 | | 硫基 |
(2)项目金额:(略) (3)提供商品及配送服务期限:(略) |
|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6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7 | 招标项目预算及标段划分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8 | 报价方式和最高限价 | (1)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该项目在服务期限内货物价格浮动的风险。投标人以开标日前中国农资流通网(www.chinanzxh.com/)最近的一个价格公布日公布的投标货物最新批发类价格指数为基准进行价格折扣率报价。例如投标人所报价格折扣率为(略).(略)%,中国农资流通网投标货物当期最新批发类价格指数为(略),则其响应报价为(略)×(略).(略)%=(略).(略)元/吨。 (2)本项目设定最高价格折扣率为(略)%,超过此价格折扣率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 9 | 项目兼投 兼中规则 | 投标人所投标段数不限,且可以兼投兼中。 |
| (略)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异议提出 | (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略)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提出。 |
| (略) | 现场勘察要求 |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略) |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 (1)当投标人投两个标段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所投标段分别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2)各标段包括:(略) (3)投标文件中技术评分部分“货物质量溯源管理”、“运输保障方案”、“服务保障和售后服务方案”、“应急保障方案”的响应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且不得含有投标人身份信息。 |
| (略) | 投标文件封面或封套标记 | 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人名称; 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标明“修改投标文件”、“补充投标文件”等字样(如有); 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标明“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 |
| (略)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XX月**日XX:(略) |
| (略)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略)天 |
| (略) | 投标保证金 | (1)保证金金额:(略) (2)交纳截止时间:(略) (3)交纳办法:(略) (4)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略) 收款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规定的帐户。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略) 未中标人:(略) 中标人:(略) |
| (略) | 投标文件递交 | 开始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地址:(略)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略) |
| (略) | 开标 | 时间:(略) 地址: |
| (略)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 |
| (略)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略) | 是否允许偏差 |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其投标无效。 |
| (略) | 履约担保 | 中标入围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略)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略)万元(叁拾万元)/标段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略) 开户行名称:(略) 开户行账号:(略) |
| (略) | 中标人确定、合同签订及履行 |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投标人可投一个或两个标段,且可以兼投兼中。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1、标段2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每个标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依次按报价总得分、保供能力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投标人排名,如按照以上规则仍排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抽签决定排名。 (2)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投标人排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由各需求单位、中标人、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同。 |
| (略) | 入围供应商供货及清退规则 | 需求单位有采购需求时,由招标人向对应标段的所有入围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入围供应商进行一次性响应报价,由报价最低的入围供应商承接当次采购任务。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有两家及以上,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如有效响应询价的供应商为一家,则直接由其承接当次采购任务。入围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报价不得高于其原入围中标价格折扣率×本次询价开启日当期批发类价格指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招标人发出询价通知后,入围供应商必须响应报价,入围供应商不响应报价(含无效报价)的,招标人有权每次扣除其(略)%履约保证金并将其清退。 合同期内,需求单位如有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它肥料需求,由招标人按上述原则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承接供应商,入围供应商须对此无异议。 |
| (略) | 供货时间地点及付款要求 | (1)供货时间地点:(略) (2)付款要求:(略) |
| (略) | 平台服务费 | 投标人须明确承诺,入围后按需求单位实际采购金额的3%向招标人支付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月对账开票、按季支付。(投标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9。) |
| (略)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略)万元,其中一标段3.(略)万元,二标段2.3万元,分别由相应标段入围供应商平均分担,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完毕。 |
一、总则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合格投标人
1.2.1 招标人:(略)
1.2.2招标代理机构:(略)
1.2.3投标人
本项目投标人是指已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1.2.4合格投标人
合格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略)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可使用其他语言,但均应附有中文注释。
1.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投标无效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无效:(略)
(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缺失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影响公正竞争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略) 招标终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终止:(略)
1.(略).1 发现招标文件有重大错误的;
1.(略).2 因为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有变化调整等非招标人原因,原招标项目需要调整相关招标采购内容或技术要求的;
1.(略).3 因不可抗力取消招标项目;
1.(略).4 由于重大变更,需要重新划分招标项目标段的;
1.(略).5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括:(略)
(1)第一章:(略)
(2)第二章:(略)
(3)第三章:(略)
(4)第四章:(略)
(5)第五章:(略)
(6)第六章:(略)
2.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2.1.3根据本章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2.1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略)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略) 天的,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使澄清文件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为(略)天。
2.3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提出。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略)
3.1.1资格证明材料部分:(略)
3.1.2商务部分:(略)
3.1.3技术部分:(略)
3.1.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详列目录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页码”,以便评审。其中投标文件中技术评分部分“货物质量溯源管理”、“运输保障方案”、“服务保障和售后服务方案”、“应急保障方案”的响应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且不得含有投标人身份信息。
3.2投标报价
3.2.1 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最高限价、报价方式要求,超过最高限价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2 投标报价应当综合考虑建设、生产、运输、保险、验收、人员以及服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等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如投标人对招标范围有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并要求招标人澄清和解答。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对各种影响报价的现场因素和项目对象情况等已有充分了解,故中标后任何因忽视、误解或服务时间延长等导致的费用追加的申请都将不被接受。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须符合本次关于投标文件签署、装订的有关要求。
3.2.4 投标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和服务,否则应对其价格构成情况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5对于投标报价不全,应当提交的报价而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3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限期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与招标代理服务费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本单位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帐户。
3.4.3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4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4.5 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略)
(1)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
(2)除了因为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以及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了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4.7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略)万元,其中一标段3.(略)万元,二标段2.3万元,分别由相应标段入围供应商平均分担,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完毕。
3.5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
3.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材料,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5.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符合第六章“资格证明”要求。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履约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投标人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内设机构用章等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3.6.4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5 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应以纸质的投标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
3.6.6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的正本需双面打印,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建议双面复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建议使用A4纸左侧装订,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复印,使用不可拆卸装订(如胶装)。
投标文件中技术评分部分“货物质量溯源管理”、“运输保障方案”、“服务保障和售后服务方案”、“应急保障方案”的响应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且不得含有投标人身份信息,否则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在密封袋中、投标电子版文件单独装在一个信封中、开标一览表单独装在一个信封中(建议采用与A4纸大小相当的信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收据单独装在一个信封中。
4.1.4密封袋封皮按以下格式填写:(略)
| 收件人:(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投标保证金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标段号:(略) 招标人名称:(略) 投标人名称(公章):(略) 投标人地址:(略) 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 |
4.1.5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提交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4.1.6未按本章第 4.1.2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允许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写,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规定进行标记,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修改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给招标人。修改的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4.3.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3.4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五、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代表则需提供)原件准时参加开标。
5.1.2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
5.2.1 开标时,按下列程序进行:(略)
(1)由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投标文件未被提前开启、密封完好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除了按照本须知第4.1.6、4.2.4条的规定原封退回或拒收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5.2.2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并存档备查。
5.2.3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若投标人当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
5.2.4投标人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如有)、监标人(如有)、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六、资格审查
6.1按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证明”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对应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该随身携带,在评标委员会提出核查要求时,必须立即无条件提供。
6.2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进入评标环节:(略)
(1)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2)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查,未能提供的。
七、评标
7.1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由招标人按照规定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评标工作,应当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等,确定投标人排名,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1.2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7.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略)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7.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原则。
7.3评标及定标方法
7.3.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投标人可投1个或2个标段,且可兼投兼中。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1、标段2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每个标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依次按报价总得分、保供能力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投标人排名,如按照以上规则仍排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抽签决定排名。
7.3.2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名单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如每标段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4家,淘汰1家后其余供应商入围;如每标段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仅为3家及以下,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4 否决投标
7.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7.4.2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7.4.3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7.4.4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略)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
(2)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3)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4) 投标有效期不足;
(5) 不接受评委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8)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标注★号项);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略))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7.4.5无效投标的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
7.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7.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
7.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问题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参与评标。
7.5.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5.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7.5.5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5.6 并非每个投标人都会被询标。如投标人未对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漏报项目视为对全部项目的优惠,投标人中标的,仍应完成全部招标范围内的招标内容。
7.6 价格计算错误的确定
评标过程中,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略)
7.6.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7.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7 评标过程保密
7.7.1 在宣布中标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7.7.2 投标人不得探听7.7.1条所述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7.7.3 在评标期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指定联络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
7.8 中标无效
7.8.1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7.8.2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8.3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合同订立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7.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略)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9 否决所有投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否决所有投标。
八、异议及投诉
8.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和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提出。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8.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入围供应商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授予
9.1 中标通知
9.1.1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9.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法律约束力。
9.2 履约担保
9.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9.2.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3 签订合同
9.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并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损失限于投标人投标发生的实际支出及中标后为履行项目所作的必要准备,对于中标人未签订合同前擅自按合同履行或其他扩大的损失招标人不予赔偿。
9.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保留依法定事由、不可抗力或招标采购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或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纪律和监督
(略).1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略).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略).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略).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概况
(一)主要概况:(略)
| 标段号 | 采购化肥品种 | 规格要求 | 主要技术要求 | 预计采购金额 | 拟入围供应商数 |
| 标段1 | 尿素 | 大颗粒 | 满足GB/T (略)-(略)《尿素》标准要求,优等品 | (略)万元/年(其中大颗粒约占(略)%,中颗粒约占(略)%) | 4 |
| 中颗粒 |
| 标段2 | 复合肥(N-P2O5-K2O= (略)-(略)-(略)) | 氯基 | 满足GB/T (略)-(略)《复合肥料》标准要求 | (略)万元/年(其中氯基约占(略)%,硫基约占(略)%) | 4 |
| 硫基 |
备注:(略)
(二)采购化肥清单及技术要求
| 标段号 | 采购化肥品种 | 规格要求 | 包装规格 |
| 标段1 | 尿素 | 大颗粒 | (略)公斤/袋 |
| 中颗粒 | (略)公斤/袋 |
| 标段2 | 复合肥(N-P2O5-K2O =(略)-(略)-(略)) | 氯基 | (略)公斤/袋 |
| 硫基 | (略)公斤/袋 |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略)
2、包装:(略)
(二)供货要求
中标人按订货要求,将每批次肥料随出厂检测报告送至需求单位农场辖区指定地点,不得拖延供货时间(卸货由需求单位自行承担)。
中标人应保证需求单位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需提供自身已经建立且有效运行的货物质量溯源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存储及运输制度、问题商品处理(不限于召回)制度等。
(二)投标人应根据所供肥料货物特点及所投标段的供货地点分布情况,提供详细的运输保障方案。运输保障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车辆安排、货物防护措施、运输路线、人员安排及考核、运输途中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内容。
(三)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服务保障和售后服务方案。服务保障和售后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货源组织及储备计划、专门的组织构架和服务体系(包括为所投标段货物服务保障专门成立的服务小组成员名单和责任分工)、订单响应(包括订单接收、配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配送时效保障、物资调配措施等)、履约过程中的售后服务措施(包括售后服务流程、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服务改善管理计划、服务满意度提升方案等)。
(四)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投货物在恶劣天气及市场急剧变化、应急需求采购等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保障情形,提供针对性应急保障方案。应急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突发性采购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及服务承诺(如应急响应时间、应急人员配置、应急货物储备、应急货物配送及时性保障措施等)。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报价评分标准 | 标段一尿素适用:(略)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折扣率数值最小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略) (1)大颗粒:(略) 投标报价得分A1=(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略)。 (2)中颗粒:(略) 投标报价得分A2=(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略)。 标段一报价总得分A=A1+A2 | (略) |
| 标段二复合肥(N-P2O5-K2O=(略)-(略)-(略))适用:(略)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折扣率数值最小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略) (1)氯基:(略) 投标报价得分B1=(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略)。 (2)硫基:(略) 投标报价得分B2=(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 标段二报价总得分B=B1+B2 |
| 2 | 商务评分标准 | 保供能力 | 运输保障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车辆进行评分。每提供运输车辆(货车)一辆得1分,本项最多得8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1.配送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的,需提供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的行驶证; 2.配送车辆属于投标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证明(租赁证明应包括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付款发票、承运单位营业执照及车辆行驶证); 3.配送车辆属于投标人直接控股子公司(投标人直接持股比例须大于(略)%)所有或租赁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再提供:(略) 上述所提供车辆应附正面及内部照片(需体现车牌号,车牌号须与车辆行驶证一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8 |
| 仓储能力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场所进行评分。仓储场所面积累计达到(略)平方米(含)得5分,每增加(略)平方米加1分,本项最多得(略)分,仓储场所面积累计不足(略)平方米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仓储场所对应的自有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1.仓储场所属于投标人所有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仓储场所属于投标人租赁的,须提供截止开标当日已承租6个月且在承租期内的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期内房租发票复印件1张。 3.仓储场所属于投标人直接控股子公司(投标人直接持股比例须大于(略)%)所有或租赁的,须再提供:(略) 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中须有面积的实质反映,如含有“建筑面积”、“租赁面积”等字样;房租发票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可体现发票编号、开票日期、应税服务名称、销售方和购买方名称等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提供或提供的仓储场所资料未体现相关信息的均不得分。 | (略) |
| 认证 情况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提供的认证证书获得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并且在有效期内,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 经营业绩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略)年1月1日以来(含,合同或年度协议签订日期为准)经营业绩进行评分。每项业绩(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的多份合同不重复计算)的金额不少于(略)万元(以标的金额为准)或数量不低于(略)吨,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略)分。【需提供相应业绩对应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合同应能反映相关信息。原件备查】 | (略) |
| 信用等级 | 投标人提供信用(资信)评级机构(如行政机关、银行、社会信用行政管理机构认定的评级机构等)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资信)等级证书,等级为AAA的得3分,等级为AA的得2分,等级为A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多个证书的按其中的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非行政机关、银行评级机构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社会信用行政管理机构认定此评级机构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 3 |
| 技术推广培训 | 投标人承诺按照需求单位要求,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技术推广培训(包括产品的技术支持、田间示范试验、现场会、技术讲解会等)的得3分,未承诺的本项不得分(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附后) | 3 |
| 优先供货 | 投标人承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保障招标人需求的得3分,未承诺的本项不得分(提供优先供货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附后) | 3 |
| 3 | 技术评分标准 | 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 | 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距开标日6个月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应为所投货物相应国家标准中表1标明的所有项目,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符合要求的得4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4 |
| 货物质量溯源管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溯源管理等制度措施进行评分。制度措施要素齐全、内容针对性强、措施可行的得4分;制度措施较为齐全、措施基本可行的得2分;制度措施简单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的方案不能满足需求的不得分。(制度措施内容存在不足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略) | 4 |
| 运输保障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输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分:(略) | 4 |
| 服务保障和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保障和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略) | 4 |
| 应急保障 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分:(略) | 3 |
注:(略)
1、以上评标细则适用“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农用肥料供应商遴选项目((略)年**月-(略)年**月)”两个标段。评标细则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的,原件备查,在评标委员会提出核查要求时,必须立即无条件提供,否则该评分项不得分。
2、上述评分项中投标人对“货物质量溯源管理”、“运输保障方案”、“服务保障和售后服务方案”、“应急保障方案”的响应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且不得含有投标人身份信息。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投标人可投1个或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1、标段2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每个标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依次按报价总得分报价得分、保供能力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投标人排名,如按照以上规则仍排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抽签决定排名。
二、评标程序
1、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个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证明材料,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再逐一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有效)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
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3 各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评标结果
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投标供应商排序。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丙方:(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农用肥料供应商遴选项目((略)年**月-(略)年**月)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略)
第一条 标的物、数量、价格、结算、供应期限
1.标的物
| 化肥品种 | 规格 | 入围中标价格折扣率 | 包装规格 |
| 尿素 | 大颗粒 | | (略)公斤/袋 |
| 中颗粒 | |
| 复合肥(N-P2O5-K2O=(略)-(略)-(略)) | 氯基 | | (略)公斤/袋 |
| 硫基 | |
2.数量、价格及结算方式
2.1 甲方有采购需求时,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单项采购。每次单项采购,由丙方向乙方发出询价通知(询价单样式见附件2),乙方进行一次性响应报价并将询价单内容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经加密后发送至丙方指定邮箱(因未加密可能造成的泄密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丙方于询价单指定的询价开启日统一通知乙方解密,由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承接当次采购任务。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有两家及以上,则由丙方抽签决定。具体流程:(略)
2.2 乙方在响应报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其原入围中标价格折扣率×当批次批发类价格指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3 结算方式:(略)
4.供应期限:(略)
第二条 货物质量要求及保质期
1.货物质量:(略)
2.货物保质期:(略)
3.溯源要求:(略)
3.1 乙方与生产企业的采购合同;
3.2 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第三条 货物包装要求及车辆要求
1.包装要求
1.1货物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有关标识说明(如产地、原材料、货物条码、生产厂家、用途、警语、保质期及保质条件、生产日期等)的规定,并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满足GB (略)-(略)《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标准要求,包装规格为(略)公斤/袋。
1.2 包装物由乙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2.车辆要求
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货物运输车辆。
第四条 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对所交付的货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完全的知识产权,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交货时间:(略)
2.交货方式及地点:(略)
第六条 验收
1.验收标准:(略)
2.验收流程:(略)
2.1 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批次货物进行清点,按照合同约定及送货单对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数量、保质期及外观进行验收。经验收,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数量、保质期均无异议,货物外观完好,双方代表共同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该签字仅表示对送货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数量、保质期的确认)。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
2.2 如乙方系通过第三方物流交货,应当确保货物物流包装完整。甲方验收后如发现(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质量、保质期等方面)问题,应在验收结束后(略)小时内通知乙方,无问题的甲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3.经验收,如发现乙方所供货物数量有短缺,或质量、包装、规格、保质期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换货的,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补换货。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货物抽检:(略)
5.异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验收时对货物的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质量、保质期存在争议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对货物质量争议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应由乙丙双方共同对争议货物取样后交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1 检测标准:(略)
5.2 费用负担:(略)
第七条 结算及付款
1.乙方供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每批次供货金额。
2.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底前付清货款。
3.如乙方开具的发票结算单位名称与中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八条 保密条款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和丙方保密管理各项要求,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渠道、平台介绍甲方和丙方有关业务等信息。违反保密规定要求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九条 禁止商业贿赂
1.甲、乙、丙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有索贿、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贿赂行为。
2.若甲方或丙方任何人员通过任何形式要求乙方给予其不正当利益的,乙方应向丙方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经查实将按管理权限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并为乙方保密。
3.若乙方以任何形式给予或者许诺给予甲方或丙方的任何人员以物质利益,意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的,甲方和丙方将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并可依法对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4.乙、丙双方将签订廉洁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 履约担保
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丙方交纳(略)万元(人民币)/标段履约保证金。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违约,丙方可视情形直接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无须乙方同意;如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或丙方均有权从未支付的货款中直接扣除,也可通过适当方式继续向乙方追偿。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的,乙方须于5个工作日内将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4.丙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略)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因违约责任扣除的金额除外)。
第十一条 解除合同的情形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和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
2.乙方有转包、分包等行为;
3.丙方发出询价通知后,乙方不响应报价(含无效报价);
4.乙方连续三次未按时供货,经甲方或丙方多次催告后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供货;
5.乙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拒不补齐;
6.乙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已经不具备承接供应项目能力或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7.乙方有对甲方或丙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等行为;
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丙方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损失;
9.乙方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者其他可归责于乙方、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在乙方提供有效证据的前提下,由甲方根据逾期金额,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暂停未付货款的支付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丙方可视违约情形扣除乙方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或丙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或丙方均有权从未支付的货款中直接扣除,也可通过适当方式继续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未能按照丙方所要求的供货时间及数量准时供货、影响甲方使用的,甲方或丙方有权直接向第三方进行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入围供应商),乙方应向甲方或丙方赔偿差价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丙方有权扣除乙方(略)元-(略)元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略)
4.1未按照丙方通知的供货时间供货;
4.2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4.3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4.4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存在不符合要求情形;
4.5甲方提出货物质量问题后,乙方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4.6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和丙方,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5.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丙方有权扣除乙方(略)元-(略)元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略)
5.1 乙方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5.2 将经甲方验收不合格办理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至甲方或其他需求单位;
5.3 同一货物一个月内甲方或其他需求单位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
5.4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6.乙方所供货物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供货物品项、品牌、规格、包装、保质期或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换货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同时丙方有权按(略)元的标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乙方未能在3日内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每逾期1天,丙方有权扣除乙方(略)元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乙方每批次实际供货数量少于丙方通知供货数量的,应在接到丙方补货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齐缺货,同时丙方有权视情形扣除乙方(略)元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乙方未能在7日内补齐缺货的,每逾期1天,丙方有权另行扣除乙方(略)元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8.乙方不响应报价的(含无效报价),丙方有权每次扣除乙方(略)%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9.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丙方有权扣除乙方(略)%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9.1 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9.2 乙方因泄露需求单位内部信息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9.3 乙方有转包、分包等行为;
9.4 乙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已经不具备承接供应项目能力或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9.5 乙方连续三次未按时供货,甲方或丙方三次以上(含三次)催告后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供货;
9.6 乙方有对甲方或丙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等行为;
9.7 乙方违反保密协议和甲方其它有关保密规定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9.8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导致合同被解除。
(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甲方、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将不视为违约,但须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二日内,向对方和丙方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
第十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所称“日”,均为日历日。
2.本合同的有效期:(略)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在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略)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略)
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略)
以上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均作为甲、乙、丙三方联系工作、履行合同、送达通知函件的重要方式,以及法院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更须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否则视为未变更。通知、函件及司法文书如以邮寄形式送达的,自投寄信件的邮戳之日视为送达。
5.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
第十六条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略)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乙、丙双方在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
5.合同附件。
甲 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略)
乙 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略)
丙 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略)
合同签订日期:(略)
合同签订地点:(略)
附件1:(略)
廉洁合同
甲方:(略)
乙方:(略)
为防止国有资源交易活动中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确保项目交易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国有资源交易工作特点,特订立本合同如下:(略)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所在地区关于招投标相关规定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履约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提供方便或服务。
五、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招标(采购)有关的服务、货物供应等经济活动。
六、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不得为谋取私利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就中标(成交)甲方招标(采购)项目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七、乙方发现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廉洁行为的,应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者甲方上级单位反映,有义务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工作。
八、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甲方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应记录,可以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采取以下措施:(略)
1.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2.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3.终止合同,将乙方列入本单位招标“黑名单”。
九、本廉洁合同作为项目成交合同的附件,与成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略)
乙方(公章):(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略)
签订日期:(略)
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略)
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室举报专用邮箱:(略)
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略)
附件2:(略)
询价单
编号:
| 序号 | 化肥品种 | 生产厂商 | 品牌 | 规格 | 数量(吨) | 单价(元/吨,含税) | 备注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供应商名称:(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略)
★注:(略)
2.交货时间:(略)
3.交货地址:(略)
4.报价方式:(略)
5.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其原入围中标价格折扣率×本次询价开启日当期批发类价格指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本次询价开启时间:(略)
附件3:(略)
供货清单
编号:
| 序号 | 化肥品种 | 生产厂商 | 品牌 | 规格 | 数量(吨) | 单价(元/吨,含税) | 金额(元/吨,含税) | 备注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总计金额(大写):(略) |
注:(略)
2.交货地址:(略)
3.收货联系人:(略)
4.丰之源公司联系人:(略)
5.除上述内容以外,其他内容依需求单位与供应商、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之约定执行。
6.本供货清单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三方结算依据。
7.本供货清单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方各执贰份。
甲 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略)
乙 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略)
丙 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略)
日期:(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标 段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略)
日 期 :
(注:(略)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对应投标文件所在页码 |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单位。(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2 | 投标人若为生产商:(略) |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4 | 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份以来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 |
| 5 |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且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6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原件):(略)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
| 7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8 | 其它必要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 |
评审索引表(样表,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逐项填写)
格式1 投标书投标书
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略)
在审阅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略)
我方决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与投标并承诺:(略)
1.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
4.我方同意本投标书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略)天内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投标在有效期期满前均有可能被接受。如果我方中标,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投标书及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对我方的约束性文件。
5.我方保证不会在竞争性投标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略)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略)
兹有 同志,性别:(略)
特此证明。
附:(略)
投标人名称(盖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