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筹学综合实践系统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略)
|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运筹学综合实践系统 |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略)天 | 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略)号院 | |
| 说明 |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2.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
3.本项目第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按照中标单位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略)
(二)发售地点:(略)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略)
(三)发售方式
投标单位需线上购买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上传至指定购买平台;审核通过后可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特别告知”,未按照要求上传的材料不予审核):(略)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谈判响应单位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发放的依据,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谈判小组判定为准。
(五)招标文件售价:(略)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略)
(二)投标截止时间:(略)
(三)投标地点:(略)
(四)投标方式:(略)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略)
(二)开标地点:(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号:(略)
地址:(略)
邮箱号:(略)
邮政编码:(略)
标书款专用账户:(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十、监督部门
监督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机构:(略)
(略)年3月(略)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