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不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略)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略)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略)】(略)号的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略)〕(略)号文件执行。
7.4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略))1号)文件要求执行。
7.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略)】(略) 号文件要求执行。
7.6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略)】(略)号)和《关于更改西藏自治区房建与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7.7各投标人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自行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相关信息填报。
7.8关键岗位
7.8.1项目管理人员岗位间不得兼任并满足相关要求;
7.8.2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略)】(略)号)的要求本项目施行关键岗位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