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农村煤改电四标段剩余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沙坡头区农村“煤改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略)】(略)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工期:(略)
2.4标段划分:(略)
2.5招标内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建设和交通局 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