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运河治理工程(蓟州区段)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运河治理工程(蓟州区段)已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略)〕(略)号批准,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和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通过对蓟运河蓟州区段进行治理,使该段河道达到防洪(略)年一遇、排涝机排5年一遇、自排(略)年一遇的治理标准,设计流量达到(略)m³/s。以提高蓟运河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和工程管理状况,从而保证该段河道的防洪排涝安全。工程治理范围为蓟运河干流左堤九王庄大桥至永安庄,全长约(略).5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高加固;对沿线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维修加固或拆除复堤、新建堤顶防汛道路、堤防综合治理等。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运河治理工程(蓟州区段)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略)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略)年(略)月(略)日,预计建设周期为(略)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近五年((略)年4月1日~(略)年3月(略)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略)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略)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略)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略)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略)
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电话:(略)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略)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子信箱:(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日期:(略)
异议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