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北辰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建设地址:(略)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略)
(略)天津市北辰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
天津市北辰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本标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略)
(略)天津市北辰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标段
天津市北辰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标段,本标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略)
2.4.计划工期要求:(略)
2.5.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天津市北辰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3.2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3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 本项目配备正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无在施工过程记录,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5 本项目配备副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施工过程记录,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6 本项目配备技术管理负责人一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备(略)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7 投标单位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 投标单位须具有(略)年度或(略)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9 投标单位被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列入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见单位负面清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活动。3.(略) 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略)年(略)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证明承诺书。
(略)天津市北辰区(略)年度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标段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3.2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3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 本项目配备正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施工过程记录,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5 本项目配备技术管理负责人一名,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6 投标单位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 投标单位须具有(略)年度或(略)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 投标单位被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列入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见单位负面清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活动。3.9 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略)年(略)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证明承诺书。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报名流程:(略)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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