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供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1 | 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供配电工程 | (略).(略) | (略).(略)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略)
5.1采购内容:(略)
5.2质量要求:(略)
5.3 质保期:(略)
5.4 工期:(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略)、(略)、(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企业(略)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
注:(略)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且许可类别承装叁级及以上,承修叁级及以上,承试叁级及以上,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4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略)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未发生骗取中标(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远程报名:(略)
现场获取:(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