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②监理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
③造价咨询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④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经济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将此证明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⑤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业绩均为无效业绩。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或工程经济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不得由拟任的监理、造价负责人兼任。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监理负责人1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0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略)〕(略)号文件的要求,最少配备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略)。3.2.7其他要求:(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略)】(略)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驻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 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拟任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驻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或兼任。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监理工作单位,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投标意愿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芙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略)-(略)。9.其他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略)(略).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略)号红橡华园1栋(略)房;邮 编:/;联 系 人:杨先生;电 话:(略)-(略);传 真:/;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S(略)栋(略)、(略)、(略)-(略);邮 编:/;项目负责人:高翔(项目负责人)、陈斌、施鹏;电 话:(略)-(略);传 真:/;电子邮件:/。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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