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宝坻区林亭口镇黄土坎村二期小菜园及水泥路两侧广场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略)(略).(略)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黄土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略)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宝坻区林亭口镇黄土坎村二期小菜园及水泥路两侧广场砖工程,标段内容:(略)
2.4计划工期要求:(略)
2.5质量要求:(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略))宝坻区林亭口镇黄土坎村二期小菜园及水泥路两侧广场砖工程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略)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职工,无在施工程,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注:(略)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近(略)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为同一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承诺书;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略)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略)
磋商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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