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川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地点:(略)
2.3项目规模:(略)
2.4质量标准:(略)
2.5设计周期:(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招标控制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热力或暖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s:(略)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略)@qq.com)获取报名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如下:(略)
5.3本次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略)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开标时间:(略)
8.2开标地点:(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略). 联系方式
监 督 人:(略)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