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区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山市南区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略)号草根孵化基地(略)-(略)卡(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数量:(略)
采购需求:(略)
1、标的名称:(略)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略)
3、其他:(略)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3)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 年或(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除联合体投标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在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