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EPC工程总承包报价:(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工程业绩:(略)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包报价((略)分) | 投标报价评审((略)分) | 一、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五:(略)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A=最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略)下浮系数K、下浮率△和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系数K的取值范围为:(略)下浮率△的取值范围为:(略)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略)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1%,扣减0.9分;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分) | 1.总体概述(0.7-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建议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0.7分;方案有针对性,组织形式、实施计划合理,目标明确,措施有效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4-2分) | 对项目解读、设计构思,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内容完整,方案合理的,得1.4分;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各项控制措施有效的,加0-0.6分,最高得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3. 采购管理方案(1.4-2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内容完整,方案合理的,得1.4分;方案有针对性,程序合理,计划详细、可行,各环节考虑周全,管理办法有效可行的,加 0-0.6分,最高得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4.施工平面布置(0.7-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的,得0.7分;方案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4-2分) | 1.对关键土建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制定了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得0.7分;全面、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2.对关键安装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制定了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得0.7分;全面、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0.7-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计划,内容全面、分配合理恰当的得0.7分;切实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7.项目管理机构(0-2分) |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8.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0.7-1分) | 对本项目食品安全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内容全面、使用合理恰当的得0.7分;方案切实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9.设备调试方案(0.7-1分) | 制定了合理的设备调试方案应用计划,得0.7分;切实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⑴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进行评审。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略)页(单面为1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⑸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3 | 企业业绩评分(2分) | 投标人(略)年 (略)月 (略)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提供的业绩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注:(略)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总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总建筑面积和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为准。③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总建筑面积的,则须另出具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④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均需从投标人诚信库中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