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楚雄州人民医院高压灭菌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略)@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4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高压灭菌器 | 4 | 套 | (略).8 | 否 |
产品要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略)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
(3)信用要求:(略)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请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官网自行下载“投标申请登记表”。6.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