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在建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稳步提高,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略))和《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办法(试行)》(豫建协〔(略)〕(略)号)文件及《三门峡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三门峡市优质结构工程”)我会将组织开展(略)年度“三门峡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三门峡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范围;
(二)已完成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主体结构完成前的在建工程。
二、申报要求
(一)三门峡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价为三门峡市区域内新(扩)建工程,符合法定建设程序,执行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绿色、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
(二)申报的项目制定了系统、科学、经济的质量管理方案和创优质结构工程策划。在生产过程中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推行绿色建造和智能建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支持绿色建筑、智能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采用新型工业化方式建造的工程优先申报;
(三)原则上法定建设程序不齐全的工程不予受理。有特殊原因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书,应写明相应情况和需要补齐法定建设程序的时间,未在评价认定前补充完善的,不予评审。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
1、申报单位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完成以前,填写《三门峡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附件2);
2、申报单位按照《三门峡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十条要求,提供纸质版资料原件一份和电子版资料一份(整理在一个Word或PDF文档中)。每个工程单独拷贝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单位简称、工程全称”;
3、申报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三门峡市建筑业协会办公室,(申报资料提交时间截止为上半年(略)年6月(略)日、下半年(略)年(略)月(略)日)。
(二)现场核查
1、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经初审列入现场核查名单。三门峡市建筑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结构隐蔽或装饰之前择时进行现场核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现场核查内容主要包括:(略)
3、申报单位应组织建设、监理等单位参会,并针对项目开展优质结构施工质量情况发表评价意见。
四、组织评价
(一)三门峡市建筑业协会办公室依据《三门峡市优质结构工程评价办法(试行)》,结合申请评价认定工程的受理数量,及时从协会专家库抽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申请评价认定的项目进行不定期的分批评价。
(二)三门峡市建筑业协会办公室组织包括专家评委会主任委员在内的相关人员,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审定后,报驻会领导研究批准。
(三)本会不收取任何评价费用。
五、附件
1、三门峡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价办法(试行)
2、三门峡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
2、三门峡市优质结构工程评价认定申请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略)年3月(略)日
点击下载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