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川府办发〔(略)〕(略)号)要求,本着节约采购资金、缩短采购周期、规范采购流程的原则,县档案馆对库房温湿度控制系统维修项目进行比选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概述
(略)年(略)月,县档案馆建成并投入使用。档案馆库房内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已过保质期,为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须及时维修更换。经自查,库房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控制器、温湿度传感器、软件等总价(略)元(包括税金),同时,承诺3年的设备质保和售后服务。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类别:(略)
4.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加比选。
三、供应商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1.比选文件资料内容详细、格式规范;
2.比选文件资料采取密封包装。封皮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密封袋应完整无损,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3.比选文件资料含正本、副本各1份。
四、时间安排等事项
1、投标。(略)年4月3日上午(略):(略)
2、开标。(略)年4月3日上午(略):(略)
3、比选。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供应商相关的资质证件、服务质量、工作业绩且合理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通过比较、选择、确定中选人。
五、本次比选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青川县档案馆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