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麦子塬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至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麦子塬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麦子塬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略)
2.2项目概况:(略)
1.工程措施:(略)
2.林草措施:(略)
3.封育治理措施:(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彭阳县麦子塬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彭阳县麦子塬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5.2 履约保证金:(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注:(略)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