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烟草公司叶县分公司龙泉
烟叶工作站综合办公楼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略)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略)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烟草公司叶县分公司龙泉烟叶工作站综合办公楼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烟草公司叶县分公司委托,就平顶山市烟草公司叶县分公司龙泉烟叶工作站综合办公楼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略)
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略)
2、招标范围:(略)
3、资金来源:(略)
4、工期:(略)
5、质量标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市级及以上税务局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与安全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经理的需经招标人同意(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提供(略)、(略)、(略)年度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者无需提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和材料员以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略)
7、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和平顶山市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如存在上述行为,将被拒绝参与此次投标(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s:(略)
9、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如有股东及出资信息必须显示详情,否则投标将被拒绝))。(须提供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网页截图,页面需显示查询日期,没有查询日期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拒绝);
(略)、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招标文件出售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略)
4、招标文件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3、监督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招标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
1.1.3 | 项目名称 | 平顶山市烟草公司叶县分公司龙泉烟叶工作站综合办公楼维修项目 |
1.1.4 | 建设地点 | 平顶山市叶县龙泉镇 |
1.2.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略)%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略)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略);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4.4 |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项目的投标 |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
1.5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1.6 | 保密 |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1.7 | 语言文字 |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
1.8 | 计量单位 |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略)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略) | 分包 | 不允许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 |
2.1.1 | 投标有效期 | (略)日历天 |
2.1.2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数额:(略) 壹万元零角零分整(¥(略).(略)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3、递交形式:(略) 3.1投标人打开http:(略)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 平台 ( 河 南 省 · 平 顶 山 ) 电 子 化 交 易 系统(http:(略)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废标项目重新采购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
3.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2 |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4.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4.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5.2 | 开标程序 |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如出现不足情形,按实际数量推荐) |
7.2 | 履约保证金 | 按照相关规定投标人一旦中标,收到中标通知书(略)日内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在合同期间履行约定义务的担保。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且招标人有权另选中标人。中标人以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中标人(无息)。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8.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公示媒介 | 1.中标候选人公示:(略) 2.中标结果公示:(略) 3.中标通知书:(略) |
8.2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8.3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潜在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解密时间。 |
8.4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8.5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着重提出部分为准(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无着重提出部分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8.6 | 招标控制价 | 单位:(略) 招标控制价 | (略).4 | 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增值税) | (略).(略) | 其中 | 1、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不含税) | (略).(略) | 2、措施项目费总额 | (略).(略) | 3、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 | (略).(略) | 4、规费(不含税) | (略).8 | 5、税金总额 | (略).(略) | 6、暂列金额(不含税) | 0 | 7、暂估价(不含税) | 0 | 8、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略).(略) |
|
注:(略) |
8.7 | 招标代理费 | 投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略)万元~(略)万元(含)的部分,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率为(略)%;(略)万元以上的部分,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率为(略)%)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8.8 | 纸质文件要求 | 中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需要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存档。 |
8.9 | 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
8.(略) | 对招标文件实质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
一、工程款支付办法 1、在工程竣工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经甲方选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办理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后,乙方提供全额合法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略)%。剩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略)个月)满后且无任何质量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乙方提出支付申请后,甲方一次性无息结算。 2、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二、工程竣工结算 1、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中标人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三套,投标人漏报的内容,招标人认为其费用已包括在相关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补列,结算时不再增加。最终支付金额,由招标人指定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后,按照审计报告结算金额支付中标人工程费用。 2、本项目的审计工作由招标人按照烟草行业有关规定负责委托第三方开展。中标人无权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工作,中标人以任何形式针对本项目开展的审计结果甲方不予认可。 3、 本项目的审计工作中审减金额超过(略)%时,超过部分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送审金额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并经施工单位签字的结算书为准。 三、合同价调整的因素 1、除发生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外,其它均不再调整。①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略) 2、政策性调整,招标文件规定有的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 行。 3、投标人报价时已充分考虑但不限于材料价格涨价、施工现场情况、原有建筑物现状及涉外关系协调等所有的风险因素,因相关风险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材料或设备有暂定价的,中标单位在采购前,材料或设备的品牌或厂家及价格等需征得建设、监理单位考察书面认可方可购买;竣工结算时,按建设单位签认的价格计入工程造价。 5、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比,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略)%(含+(略)%)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略)%(不含+(略)%)以上时,仅调整超出+(略)%外部分的单价(工程量减少时其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增加时综合单价按投标人所投报单价扣除管理费后的新单价进行调整)。 四、招标实质性要求 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人必须为中标人本单位人员,且有劳动关系及社保合规;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方。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更换必须依据符合相关规定。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工作少于5个工作日的,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违约,并因此承担违约金(略)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况,每少一天支付(略)元人民币违约金)。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更换的人员应不低于原资格要求。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另选施工方的权利,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项目经理须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担任的项目经理近期有变更的,需提供其变更公告网上查询页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材料),涉及争议部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略)〕(略) 号)进行处理。 4、 中标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5、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需中标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等手续,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协助甲方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及竣工备案。 6、 工程施工过程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交叉施工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有权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但不因工期顺延增加费用。 7、中标人在涉及本工程的订货、运输、交货和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8、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中标人采购,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且具备有关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单及复试报告,出现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9、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略)、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平政办[(略)](略)号文精神,中标人应承诺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按相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 (略)、本次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已包含各种材料按规定所需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投报的材料价格均应含此费用,施工中、结算时不再调整;凡是有节能备案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满足节能备案要求,投标报价时慎重报价,所涉及的费用招标人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 (略)、缺陷责任期:(略) (略)、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建质[(略)](略)号文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略)、根据豫建建【(略)】(略)号文及平建办【(略)】(略)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略)、工程保修期:(略) 五、其他 1、评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和投标文件中所附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件、承诺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和验证,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不符以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招标投标法》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顺延至其它中标候选人; 2、本招标文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略) |
| | | | |
1. 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略)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建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略)
(2)项目人员要求:(略)
(3)其他要求:(略)
1.4.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项目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澄清。
1.(略).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略)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略)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资格审查资料;
(6)项目管理机构;
(7)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8)施工组织设计;
(9)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未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4.3 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略)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略)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略)
注:(略)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略)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2.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解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注:(略)
(2)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电子开标系统中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4)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评标后,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公示中标侯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应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中标人确定意见书,并同时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招标人按规定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保证金
7.3.1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且招标人有权另选中标人。中标人以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中标人(无息)。
7.4 签订合同
7.4.1委托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委托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1.1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略)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略)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经调查并报经平顶山市烟草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认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列入“黑名单”:(略)
(略).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认证资格或骗取中标的;
(略).2提供虚假材料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略).3被行业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或禁止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略)
(略).4与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略).5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
(略).6转包或者非法分包的;
(略).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
(略).8擅自变更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
(略).9采购货物在使用后发现存有质量缺陷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被采购实施部门或使用单位认定情节严重的;
(略).(略)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略).(略)未按合同及时交货2次(含)及以上的;
(略).(略)无正当理由质疑或投诉他人2次(含)及以上的;
(略).(略)拒绝采购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略).(略)被行业列入“黑名单”的;
(略).(略)投标产品3年内在工商、质监、行业主管部门抽检中不合格的;
(略).(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供应商不良行为的。
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有上述(略).1、(略).2、(略).3、(略).4、(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款所列情形的,1年内禁止参加平顶山市烟草系统投标活动;有上述(略).5、(略).6、(略).7、(略).8、(略).9、(略).(略)、(略).(略)款所列情形的,2年内禁止参加平顶山市烟草系统投标活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 评审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 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实质性响应承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 |
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技术标: (略) 分 商务标: (略) 分 综合标: (略) 分 |
2.2.2 | 评标基准值 | 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定义:(略) 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的确定方法:(略) 注:(略)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
| 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K的确定 | 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3≤K≤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K值在取值区间内间隔为0.1。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1) |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略)分。 | 内容完整性(1分) |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1 |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0 |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4分)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 3<得分≤4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 1≤得分≤3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 1.5<得分≤2 |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 1≤得分≤1.5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 |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 1.5<得分≤2 |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 1≤得分≤1.5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3分) |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略)/(略))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 2<得分≤3 |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略)/(略))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 1≤得分≤2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2分)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承诺每提前一天完工加0.5分,最高加2分。 | 1.5<得分≤2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1≤得分≤1.5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2分) | 1.机械:(略) 2.劳动力:(略) 3.主要物资计划:(略) | 1<得分≤2 |
1.机械:(略) 2.劳动力:(略) 3.主要物资计划:(略) | 0.5≤得分≤1 |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2分) |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 1<得分≤2 |
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 0.5≤得分≤1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分) |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 1 |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 0.5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2分)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 1.5<得分≤2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 1≤得分≤1.5 |
风险管理措施(2分)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 1.5<得分≤2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 1≤得分≤1.5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2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 2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 1 |
2.2.4 (2) | 商务标 评分标准 ((略)分) |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0-(略)分) |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略)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略)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略)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略)%以上(不含(略)%)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略)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略)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 (0-(略)分) | 从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略)-(略)项清单项目中抽取(略)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不含(略)%和(略)%)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含(略)%和(略)%)每项得0.(略)分。满分共计(略)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
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0-5分) |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略)%-(略)%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项目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
主要材料单价 (0-5分) |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略)-(略)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不含(略)%和(略)%)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含(略)%和(略)%)每项得0.(略)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
2.2.4 (3) | 综合标 ((略)分) | 企业业绩(5分)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份类似工程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查询网页、合同)的加1分,最多加5分。 |
企业信用 (5分) | 1.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B级得0分。 |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
合理化建议(8分) | 1.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详细可行,4<得分≤8; 2.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基本合理,基本详细可行,0<得分≤4 |
优惠承诺(7分) | 1.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4<得分≤7; 2.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0<得分≤4. |
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 1.评标委员会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3.针对上述2款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4款项(主要材料单价)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施工工艺简单、主材种类较少而不能满足最低抽项要求的,应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主要材料项目纳入评审范围。 |
| | | |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资格性评审标准:(略)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略)
(2)商务标:(略)
(3)综合标:(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略)
(2)商务标评分标准:(略)
(3)综合标评分标准:(略)
3.评审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投标人最终得分=各评标委员会打分之和的算数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
受托方:
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 同 编 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平顶山 市 叶县 区(县/市)
发包人:(以下称为甲方)
地址:
承包人:(以下称为乙方)
地址:
鉴于项目维修需要,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项目维修事项,乙方表示接受。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现授权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
1.1.2 项目地点:
1.2维修范围:。
1.3承包方式:(略)。
1.4 合同工期:(略)
开工日期: 年 月日。
竣工日期: 年 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1.5质量标准:合格。
1.6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6.1 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略)。此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包括维修材料的供应、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检测检验费用,以及合同实施期间所应考虑价格构成要素涨跌的风险费用。
1.6.2付款方式:(略)
1.6.3在缺陷责任期内如乙方未能按时做好保修致使甲方自行返修的,发生费用可从质量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6.4合同项下所有款额应通过甲方和乙方指定的银行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约定账户改变的,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拒绝按约定方式、户名以外的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双方同意以下账户为约定的账户:
乙方户名:(略)
乙方账号:
乙方开户行:
1.7保修责任
1.7.1本合同维修项目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限及保修范围:(略)
1.7.2保修期间,工程出现质量和技术问题,乙方应在 (略) 小时内响应,并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迅速予以解决。
第二章 施工组织
2.1本维修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将承包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2.2保险
2.2.1 项目开工前,乙方应为所雇用的、参与本维修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办理工伤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相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2.2 乙方怠于办理保险,致使人身、财产损失得不到保险补偿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3 安全施工
2.3.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进行安全培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甲方可对乙方安全施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2.3.2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施工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中的全部费用、一切经济赔偿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4维修内容变更
2.4.1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维修内容,应书面告知乙方。
2.4.2非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维修内容及施工要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维修内容及施工要求、更换材料及设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4.3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变更施工质量标准、增减工程量、新增施工项目内容等,乙方应于变更事项发生 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索要书面变更通知书或书面签证单。乙方未取得书面变更通知书或书面签证单的,视为该工程没有发生施工内容变更。
2.5 工期调整及延误
2.5.1 发生以下情形,甲方可调整工期要求:
(1)发生不可抗力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略)个日历天内提供有权机关的证明文书和乙方书面说明,甲方认可后可顺延工期要求。
(2)由于甲方工程变更,在变更通知书或书面签证单中予以认可的工期顺延。
(3)由于甲方原因施工暂停。甲方因自身原因,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而顺延工期要求。
2.5.2 除上述可调整工期的情形之外,乙方任何迟延工期的原因及行为,均属于工期延误,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 检验与验收
3.1乙方所承包的维修项目质量要达到 合格 标准。
3.2质量的控制
3.2.1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甲方的检查检验提供方便。经检查,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修改直至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因自身原因所造成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2.2若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的,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3.3检验。无论甲方是否参加验收或是否已经验收通过,在确有理由的情况下,甲方可提出对已经施工的工程重新检验,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费用,耽误时间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并负责返工或承担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3.4竣工验收。
3.4.1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3.4.2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如甲方提出了整改、返工,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返工,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竣工日期为经过整改、返工合格后验收通过的日期。
第四章 违约责任
4.1 甲方有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的义务。乙方有保证维修质量及按时完工、承担保修责任的义务。违反上述义务及合同约定,任何有可能或事实侵害另一方利益的,均构成违约。
4.2 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不超过当期未付价款的5%。
4.3 乙方工期延误,每迟延一个日历天,按日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4 因工程质量、建设材料或设备质量不达标或其他任何原因,致使乙方不能通过甲方的检验或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支付元的违约金,还应承担甲方返修、重作的所有费用支出。
4.5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或履行不适当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第五章 争议及解决
5.1 本合同由各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和写作而成。对本合同的解释不考虑任何要求作出对起草合同一方不利解释的规则。
5.2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其他约定
6.1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乙方应据实提报竣工结算金额,审减金额率超过(略)%部分的审计费由乙方(承包人)承担,甲方可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6.2造价咨询人由甲方指定。甲方在收到乙方造价结算送审材料后,委托造价咨询人对乙方造价结算送审材料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或审核。合同双方对造价咨询人做出的审计或审核结论,应予确认。
6.3 乙方(承包人)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形,乙方将被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7.1 本合同将由合同双方签字且加盖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7.2 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来进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本合同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工程施工任务书;
(5)图纸;
(6)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如果有);
(7)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略)—(略))》
7.3 本合同书包含以下附件:
附件1:(略)
附件2:。
附件3:。
其他:。
7.4合同双方同意所有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7.5本合同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有 4 份原件,甲乙双方各持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纸质形式,由合同双方签字且加盖单位印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7.7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予以解决。
第八章 通知与联系方式
8.1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直接送交或按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通知对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联系人。
8.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8.3 联系方式
甲方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乙方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8.4 上述通讯地址及方式即为相关司法文书送达地址。
8.5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通知、要求,在下述情况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 :
(1)若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联系人时即为送达;
(2)若用书信发出,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或办公室、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在挂号回执或签收凭证上签字即为送达。
8.6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各方,否则一方按原联系方式向其他方发出的书面文件仍视为送达。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盖章):(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附件1
项目维修质量保证书
发包人(甲方):(略)
承包人(乙方):(略)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略)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略)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略)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质量保修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比例为___,并同意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保证金, 预留的金额为________。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直接支出。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 方:(略)
(盖章) (盖章)
住 所:(略)
法定代表人:(略)
授权代理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 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产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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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协议
甲方: 平顶山市烟草公司叶县分公司
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在采购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防止各种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公平、公正、廉洁、诚信的基础上构筑相互间合作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相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廉洁自律、反对腐败、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权益。
2.双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廉洁从业、诚实守信教育,使其建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第二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贵重物品。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和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其它可能对公正履行职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赂的行为。
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如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的任何行为,应及时向乙方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如实反映。
第三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贵重物品。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实施其它可能对甲方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赂的行为。
6.乙方应当支持甲方的廉政建设,若甲方工作人员在业务往来过程中有索贿行为,乙方应当拒绝,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任何应付款项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冲抵。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将依法依规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采取相应限制或禁止性措施。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第五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双方采购业务关系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不影响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追究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略)
电话:
日期: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