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兖州区新兖镇杨庄社区室外配套工程(一标段 室外附属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兖审服投((略))(略)号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招标人为 济宁市 兖州区新兖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略) 3、标段划分:(略) (2)联系人:(略)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6、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略)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5、联系人:(略)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招标文件一经在 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