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以下(1)或(2)条件之一: (1)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2)具有建设部(略)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1.3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单位。需提供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路径及查询时间,时间需在本项目投标期间) 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单位。需提供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路径及查询时间,时间需在本项目投标期间)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略)〕(略)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略) 3、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略) 3、关于联合体投标:(略) 注:(略)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