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草河二期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河草河二期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略)年4月(略)日9:(略)(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清河草河二期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略).(略)元最高限价:(略).(略)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A包 | 清河草河二期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 (略).(略) | (略).(略) |
5.采购需求:(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附件或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另行约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驻财购〔(略)〕(略)号)的规定,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无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附件(略))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的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4月7日,每天上午(略):(略)至(略):(略),下午0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年4月(略)日9:(略)时(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略)年4月(略)日9:(略)时(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4月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7.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mdtf格式)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
7.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驻马店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略)
7.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
7.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6本次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企业应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将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荣誉、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材料”节点下,以供评标过程中评委查阅。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材料”节点上传的信息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舆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平舆县东皇大道东段南侧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风光路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略)
九、监督部门
监督方:(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