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城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工程内容主要包含:(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略)第一标段,该标段内容:(略) 建设地点:(略) 工期:(略) 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第一标段,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勘察资质:(略) (2)设计资质:(略) (3)施工资质:(略)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略) (2)勘察负责人:(略) (3)设计负责人:(略) (4)施工负责人:(略)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格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领取文件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义务和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上发布。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 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备注:(略) 在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联系项目负责人。 (3)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略) (4)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交城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