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投标人资质条件:(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略)[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略)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略)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不存在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不良行为。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略) 3.6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 ①具备 【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③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