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或者(略)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文件,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略)%的价格扣除。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四、投标文件提交4.1投标截止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4.2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维扬路(略)号,商城国际大厦(略)F)
五、开启5.1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维扬路(略)号,商城国际大厦(略)F)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略)7.5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7.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址:(略)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