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水河(吴忠市盐池县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苦水河(吴忠市盐池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批准<苦水河(吴忠市盐池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略)3/s;郝家台水库~石堂沟沟口段设计洪水流量为(略).6m3/s。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盐池县。
本次招标划分为6个标段。
施工1标段:(略)
施工2标段:(略)
施工3标段:(略)
施工4标段:(略)
施工5标段:(略)
施工6标段:(略)
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8时(略)分至(略)年4月(略)日0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略)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它:(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施工1、2标段为(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施工3、4标段为(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施工5、6标段为(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2 履约保证金:(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