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总体要求,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供应规模和布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略)〕(略)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略)〕(略)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东方市总体规划及“十四五”规划,特编制东方市(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意义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具体意义表现在:
1.有利于促进土地供应的合理性,解决土地供应中存在的问题;
2.有利于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3.有利于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实施;
4.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新政,为地方经济服务。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略)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略)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略)年修正);
4.《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略)年施行);
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略)〕3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略)〕(略)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略)〕(略)号);
8.《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略)〕3号);
9.《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略)〕8号);
(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略)〕(略)号);
(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略)〕(略)号);
(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略)年版)>的通知》(琼发改产业〔(略)〕(略)号);
(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二、编制范围、期限和原则
(一)编制范围及期限
本次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涵盖范围为东方市整个辖区。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即(略)年1月1日至(略)月(略)日。
(二)编制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原则
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新机制,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大产权制度建设的力度,保护农民的权益。确保东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目标得到具体落实,保障东方市经济社会及城乡统筹发展。
2.节约用地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重点,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政策,调动用地主体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促进应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有保有压原则
建设用地供应要遵循“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执行,保障支柱产业、重点项目用地,严禁产能过剩、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优先保证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城镇村建设新增用地。落实自贸港产业政策,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4.供需平衡原则
随着东方市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商业和住宅用地的需求会不断增加,但这类土地供给非常有限,最终必然导致这类土地在高价位下的供求平衡。要在减少占用农地的条件下实现非农用地的供求平衡,必须搞好城市规划,实现城市土地功能合理分区,提高城市土地利用规模效益,实行城市综合开发建设,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抓紧旧城区改造,充分利用城区闲置土地和利用率低下的土地,提高土地的经济供给能力。依据土地市场需求,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变化、批而未供土地等情况,科学预测(略)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
5.突出民生优先原则
合理安排(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保障和促进应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民生改善。
三、供应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东方市(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为(略).(略)公顷。
(二)供应结构
(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约(略).(略)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4.(略)%;工矿仓储用地约(略).(略)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略).(略)%;住宅用地约(略).(略)公顷(其中市场化商品住宅用地约(略).(略)公顷、安居型商品住宅用地约0.(略)公顷、其他住宅用地约6.(略)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5.(略)%;交通运输用地约(略).(略)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略).(略)%;公用设施用地约0.(略)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0.(略)%。
(三)供应布局
为积极推进自贸港政策,依托东方市区位和交通优势,用好岛内进口用于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等政策,加快发展保税仓储、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商、国际中转等新业态,建设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枢纽。高标准建设八所开放口岸基础设施,推动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充分利用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引进知名企业建设东方免税专卖店,增强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琼西南免税购物中心;加快推动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发挥其统一经营功能。鼓励农民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建设和订单方式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发挥其服务带动作用;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滨海公园城市。(略)年东方市建设用地土地供应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土地供应主要分布在八所镇、板桥镇、感城镇、四更镇、新龙镇以及华侨农场。
八所镇作为东方市的城镇化发展区,将重点引导建设用地指标向该区域集中,通过产业活力培育、综合服务配套提升等措施加强对周边镇、乡村地区的辐射能力。因此本年度拟供应的各类土地在八所镇均有涉及。
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工作的实施,满足城乡居民对不同用地类型的需求。拟在八所镇供应一定数量的商服用地。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略)〕(略)号)要求,本年度还计划安排3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完善当地产业发展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为落实“五网”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提高城镇基础设施能力,拟在大田镇以划拨方式供应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为保障优化市内路网结构、强化道路运输能力、完善新龙镇和华侨农场路网衔接,同时升级改造赋予感恩渔港新功能,拟在八所镇、新龙镇和感城镇等区域供应一定数量的交通运输用地。
(四)供应方式
(略)年东方市计划供应建设用地共(略)宗(略).(略)公顷。
国有建设用地(略)宗共(略).(略)公顷,分出让和划拨两种供应方式。本年度拟用于住宅、商服、工矿仓储的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全部以出让的方式供应;拟用于公用设施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出让的方式供应;用于交通运输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供应。其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根据东方市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项目地块需求进行供应,同时经征求东方市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本年度东方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9.(略)公顷,共3宗商服用地面积为9.(略)公顷。
四、建设用地供应导向
(一)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
严格土地供应的计划管理,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需求,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存量为主、新增为辅
项目安排的用地规模在参照往年供应量的基础上,以项目实施为重点,合理控制供地规模,土地来源立足以消化批而未供、盘活存量土地为主,以新增建设用地为辅,加大挖掘存量土地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三)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结合东方市城市规模、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及存量土地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供应总量,确保土地供应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按照“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原则”和“有保有压原则”,先重点后一般,先民生项目后开发项目,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构建优质均衡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招商引资、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四)强化土地市场配置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实施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制度,鼓励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采取有偿使用的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努力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率,严格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切实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力度,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五、供应计划实施
东方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
(一)成立土地供应计划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协调解决供应计划落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确保(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二)供地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重大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按照对建设项目用地管严、管住、管好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前、批中、批后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备案工作要求,完成各类建设用地的数据录入、上报、审核备案工作。做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切实履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职责,指定专人落实对每宗供应土地的跟踪、信息现场公示、价款缴纳提醒、开竣工巡查及预警提醒、现场核查、闲置土地认定处置、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加快运行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建立土地空间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梳理潜力用地资源和全市土地储备状况,加强批而未供用地处置等工作,推动土地供应接续有力。在供应总量结构相对稳定、空间布局相对优化的基础上,年中可对清单内用地进行适当增补,适应市场需求。市资规局应及时会同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结合供地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执行情况统筹安排,力争完成全年预期目标。
附表1:(略)
附表2:(略)
附表3:(略)
附表4:(略)
附表5:(略)
附表6:(略)
附表7:(略)
附表1
东方市(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略)
合计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工矿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特殊 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小计 | 市场化商品住宅用地 | 安居型商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0.(略) | 6.(略) | / | (略).(略) | / | 0.(略) |
注:(略)
2.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为(略).(略)公顷。其中市场化商品住宅用地(略).(略)公顷、安居型商品住宅用地0.(略)公顷、其他住宅用地6.(略)公顷。
附表2
东方市(略)年度商服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略)
序号 | 拟供地块名称/地块号 | 坐落 | 土地用途 | 拟供方式 | 拟供 面积 | 备注 |
一级类 | 二级类 |
1 | 四更镇互联网现代农产品集散中心 | 下荣村 | 商业服务业用地((略)) | 商业用地((略)) | 出让 | 0.(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2 | 花梨谷酒店项目(东出让(略)-(略)号) | 板桥镇 | 商业服务业用地((略)) | 商业用地((略)) | 出让 | 6.(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3 | 城投边角地 | 东方市中心渔港码头 | 商业服务业用地((略)) | 商业用地((略)) | 出让 | 0.(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合计 | 7.(略) |
附表3
东方市(略)年度工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略)
序号 | 拟供地块名称/地块号 | 坐落 | 土地用途 | 拟供方式 | 拟供 面积 | 备注 |
一级类 | 二级类 |
1 | 海南省东方市南繁种业综合服务产业园 | 感城镇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5.(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2 | 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 | 感城镇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略).(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3 | 海南正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华侨经济区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4.(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4 | 正达生物技术(海南)有限公司 | 八所镇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2.(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5 | 庆海搅拌站 | 板桥镇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1.(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6 | 金海搅拌站 | 八所镇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2.(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7 | 福久搅拌站 | 八所镇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2.(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8 | 永兆搅拌站 | 八所镇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1.(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9 | 新龙水产园(恩祥) | 新龙镇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略).(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略) | 芒果深加工二期 (东出让(略)-(略)号) | 芒果深加工南北侧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0.(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略) | 芒果深加工二期 (东出让(略)-(略)号) | 芒果深加工南北侧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6.(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略) | 桃花江游艇制造项目 | 新龙镇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2.(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略) | 琼湘八百里项目 | 八所镇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2.(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略) | 琼湘南岳项目 | 八所镇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1.(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略) | 琼湘农业集团项目 | 八所镇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3.(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略) | 琼湘吻野项目 | 八所镇 | 工矿用地((略)) | 工业用地((略)) | 出让 | 1.(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合计 | (略).(略) |
附表4
东方市(略)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略)
序号 | 拟供地块名称/地块号 | 坐落 | 土地用途 | 拟供 方式 | 拟供 面积 | 备注 |
一级类 | 二级类 |
1 | 经济适用房、零售商业街 | 八所镇 | 居住用地((略)) | 城镇住宅用地((略)) | 出让 | 0.(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2 | 棚户区改造项目 | 华侨经济区 | 居住用地((略)) | 城镇住宅用地((略)) | 出让 | 1.(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3 | 小岭村东侧商品住宅项目 | 八所镇 | 居住用地((略)) | 城镇住宅用地((略)) | 出让 | 4.(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4 | 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A-(略) | 滨海片区 | 居住用地((略)) | 城镇住宅用地((略)) | 出让 | 1.(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5 | 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A-(略) | 滨海片区 | 居住用地((略)) | 城镇住宅用地((略)) | 出让 | 1.(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6 | 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A-(略) | 滨海片区 | 居住用地((略)) | 城镇住宅用地((略)) | 出让 | 1.(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7 | 高铁站西侧商品住宅 (东出让(略)-(略)号) | 八所镇 | 居住用地((略)) | 城镇住宅用地((略)) | 出让 | 9.(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合计 | (略).(略) |
附表5
东方市(略)年度公用设施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略)
序号 | 拟供地块名称/地块号 | 坐落 | 土地用途 | 拟供方式 | 拟供面积 | 备注 |
一级类 | 二级类 |
1 | 金田电力 | 大田镇 | 公用设施用地((略)) | 供电用地((略)) | 出让 | 0.(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合计 | 0.(略) |
附表6
东方市(略)年度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略)
序号 | 拟供地块名称/地块号 | 坐落 | 土地用途 | 拟供方式 | 拟供面积 | 备注 |
一级类 | 二级类 |
1 | 春福东方国际冷链物流产业园道路 | 新龙镇、华侨经济区 | 交通运输用地((略)) | 城镇村道路用地((略)) | 划拨 | 5.(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2 | 省道S(略)叉新线七叉路口至新龙段新改建工程 | 天安乡、新龙镇、东河镇 | 交通运输用地((略)) | 公路用地((略)) | 划拨 | (略).(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3 | 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 | 八所镇 | 交通运输用地((略)) | 公路用地((略)) | 划拨 | (略).(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4 | G(略)海榆西线东方段(国道G(略)八所至新龙段改扩建工程) | 新龙镇、八所镇 | 交通运输用地((略)) | 公路用地((略)) | 划拨 | (略).(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5 | G(略)环岛高速八所互通工程 | 八所镇 | 交通运输用地((略)) | 公路用地((略)) | 划拨 | (略).(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6 | G(略)环岛高速名山互通及连接线工程 | 八所镇 | 交通运输用地((略)) | 公路用地((略)) | 划拨 | (略).(略) | 国有建设用地 |
合计 | (略).(略) |
附表7
东方市(略)年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统计表
单位:(略)
序号 | 拟供地块名称/地块号 | 坐落 | 土地用途 | 拟供方式 | 拟供 面积 | 备注 |
一级类 | 二级类 |
1 | 罗带粽子产业及农贸市场用地 | 八所镇 | 商业服务业用地((略)) | 商业用地((略)) | 出让 | 1.(略) |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2 | 东集(略)-(略)号 | 东方大道南侧、山水绿洲西侧 | 商业服务业用地((略)) | 商业用地((略)) | 出让 | 8.(略) |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3 | 东集(略)-(略)号 | 东方大道南侧、山水绿洲西侧 | 商业服务业用地((略)) | 商业用地((略)) | 出让 | 0.(略) |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合计 | 9.(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