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荣昌区水毁修复项目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法人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荣昌区峰高街道、清流镇、荣隆镇、安富街道、观胜镇、清江镇、直升镇、双河街道、广顺街道、铜鼓镇、昌元街道、河包镇及吴家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修复栏杆(略)米,修复石河堰3处,修复护坡5处,修复水库2座,修复水文测站6处,修复堤防3处,修复灌溉设施8处,修复塘坝(略)座,修复机电泵站(略)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略)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略)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略)(略)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略)个月。2.6 标段划分(如有):/2.7 其他:/
2.6 标段划分(如有):/2.7 其他:/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