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来县零碳农业示范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O)已由怀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怀发改备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来县城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怀来县城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内容(1)负碳产业园区(负碳设施大棚,智慧阳光温室,零碳生态站,其他园区基础设施配套)(2)设备设施维护改造提升(3)土壤土质提升改造(4)数字化农业检测系统2.建设模式:(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按照EPC+O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设备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运营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略)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运营能力。(1)设计资质:(略)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提供四表一注。(注:(略)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3.1.4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提出异议的方式:(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招标公告基本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本项目要求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5)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6)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至(略)-(略)-(略) (略):(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略)-(略) (略):(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怀来县城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延京张家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怀来县沙城镇民营园区建设路东侧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西大街1号凯地公寓1幢(略)层(略)号 |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 联系人: | 李明亮 | 联系人: | 侯燕斐 |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略)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略)@qq.com | 电子邮件: | (略)@qq.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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